永泰能源: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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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2019-100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六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9日以书面形式和电子邮件发出,会议于2019年11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参与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会议表决,一致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为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全资公司郑州裕中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裕中能源”)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红专路支行申请金额不超过25,000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的综合授信,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华晨电力股份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为到期续保,由裕中能源提供反担保。具体业务和担保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二、关于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向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业务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公司于2017年12月18日召开2017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源煤焦”)向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金额不超过 20,000 万元的保理融资业务,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担保由银源煤焦提供反担保。目前存续金额为20,000万元。
    
    现根据需要,董事会同意在原有担保条件的基础上,对上述存续金额20,000万元保理融资业务进行展期,展期后期限为7年。具体业务的内容及方式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根据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与所属控股(控制)企业间以及公司所属各控股(控制)企业间提供担保的议案》,上述第一至二项议案经本次董事会批准后即可实施。
    
    三、关于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向张家港市金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所属控股公司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家港沙洲电力”)向张家港市金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城公司”)申请金额为25,000万元、期限为1年的流动资金借款。张家港沙洲电力以其拥有的一期项目20%电费收费权向金城公司或指定相关方提供应收账款最高额质押,并以张家港沙洲电力一期项目未受限的部分设备和建筑物等固定资产向金城公司或指定相关方提供最高额抵押。具体借款和抵(质)押的内容以签订的相关合同内容为准。
    
    四、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在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会推选和提名,确定第十一届董事会总人数共八人,其中董事候选人五人为:王广西先生、徐培忠先生、王军先生、常胜秋先生、李海滨先生。
    
    五、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决定在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经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会推选和提名,确定第十一届董事会总人数共八人,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三人为:戴武堂先生、王春华先生、邢红梅女士。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在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查无异议后,将与董事候选人一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上述第三至五项议案需提请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本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9年11月28日以现场方式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为:1、关于张家港沙洲电力有限公司向张家港市金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借款的议案;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董事的议案;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4、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监事的议案。
    
    附:1、董事候选人简历
    
    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永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附1:董事候选人简历
    
    王广西先生,汉族,196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江苏省投资公司业务经理,中新苏州工业园区开发有限公司经理,江苏省房地产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永泰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董事长,本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长,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本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永泰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海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王广西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50,000股,通过永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 4,027,292,382 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徐培忠先生,汉族,196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煤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孔庄矿矿长、姚桥矿党委书记、副矿长、铁路管理处处长、实业公司总经理,中煤第一建设有限公司安监局长,本公司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子公司江苏永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子公司华衍物流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本公司副董事长、董事长。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
    
    徐培忠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 军先生,汉族,1964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MBA),高级经济师。曾任中煤大屯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监事、市场经营处处长,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铝板带项目筹备处处长,徐州四方铝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副董事长,本公司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本公司子公司澳大利亚永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本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本公司子公司陕西亿华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军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常胜秋先生,汉族,1966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中煤第五建设公司副总工程师、安监局副局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安监局副局长,本公司子公司华瀛山西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总工程师,本公司子公司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本公司子公司灵石银源煤焦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子公司山西康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本公司子公司华瀛石油化工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总经理。
    
    常胜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9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李海滨先生,汉族,1968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曾任湖北省政协办公厅副主任科员,湖北省阳新县副县长,湖北省委宣传部处长,本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助理、综合管理部总经理、副总裁。现任本公司董事、党委副书记,本公司控股股东永泰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党总支副书记。
    
    李海滨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0,000股,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附2、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戴武堂先生,土家族,194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学历,经济学教授。曾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港澳台经济研究所教授、所长,武汉东湖学院管理学院教授、院长,武汉东湖学院湖北省重点专业电子商务负责人,武汉东湖学院湖北省重点学科工商管理首席负责人,武汉东湖学院湖北省协同创新中心农业电子商务副主任,武汉东湖学院经济学院教授、院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戴武堂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王春华先生,汉族,1971年2月出生,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曾任湖北金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助理,三九集团财务部部长助理,深圳毅华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深圳市爱迪尔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王春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邢红梅女士,汉族,1968年4月出生,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曾任深圳新技术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会计,深圳市电信发展总公司财务主管。现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中国邮政集团公司深圳分公司深圳投递局财务主管。
    
    邢红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
    
    券交易所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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