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斯: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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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615 证券简称:哈尔斯 公告编号:2019-072
    
    债券代码:128073 债券简称:哈尔转债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杭州哈尔斯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哈尔斯”,它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基础上,使用额度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785号)核准,公司于2019年8月22日公开发行了3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总额为3.00亿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含税)6,890,000.00元后实际收到的金额为人民币293,11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8月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此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不含税)6,500,000.00元、律师费用(不含税)1,415,094.34元、会计师费用(不含税)1,132,075.47元、信息披露及发行手续费等费用(不含税)443,396.23元,资信评级费用(不含税)235,849.06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0,273,584.90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9年8月28日出具了《验证报告》(天健验〔2019〕286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哈尔斯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5,649.19万元。
    
    截至2019年9月23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和拟置换金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          项目名称           项目总额    拟投入募   自筹资金预    拟置换金额
     号                                          集资金额   先投入金额
     1    年产800万只SIGG高端杯      56,604.73  26,100.00     2,721.83      2,721.83
          生产线建设项目
     2    偿还银行贷款                3,000.00   2,927.36     3,000.00      2,927.36
                 总计                59,604.73  29,027.36     5,721.83      5,649.19
    
    
    注:1、截至9月23日,公司已通过自筹资金偿还3,000万元银行贷款,考虑发行费用,公司拟投入“偿还银行贷款”的募集金额为2,927.36万元,因此针对“偿还银行贷款”本次拟置换金额为2,927.36万元。2、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9〕9036号)。
    
    公司于2019年9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61亿元人民币向全资子公司杭州哈尔斯进行增资,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杭州哈尔斯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一)投资额度及期限
    
    杭州哈尔斯拟使用总金额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投资品种
    
    公司及杭州哈尔斯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杭州哈尔斯现金管理的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募集资金拟选择购买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闲置募集资金不用于其他证券投资,不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产品。
    
    (三)实施方式
    
    在上述有效期内和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及杭州哈尔斯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办理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事宜,其权限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确定理财金额、选择理财产品、签署相关合同或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的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四)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杭州哈尔斯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现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措施
    
    (一)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二)公司及杭州哈尔斯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公告前十二个月内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公告前十二个月内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审议程序
    
    公司于2019年11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杭州哈尔斯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且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基础上,使用额度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上述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七、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杭州哈尔斯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针对现阶段公司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安全性、流动性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基础上,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杭州哈尔斯使用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八、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杭州哈尔斯使用总额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且已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杭州哈尔斯使用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需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杭州哈尔斯使用不超过2.3亿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项目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见。
    
    特此公告。
    
    浙江哈尔斯真空器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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