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71 证券简称:华谊嘉信 公告编号:2019-134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
司”)于2019年11月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了第
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6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
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武
大威先生召集和主持,监事王春雷、葛建会参加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
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参股子公司部分股权及更改对外投资事项相关条款》
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转让北京快友世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友世纪”)股权及更改对外投资事项相关条款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转让快友世纪部分股权有利于公司增加公司现金流入,增强公司资产的流动性,改善公司经营和财务状况,增强公司持续经营和健康发展的能力。更改对外投资事项相关条款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长远利益。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外部公司借款并提供质押担保》的议案
公司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将向公司参股子公司北京快友世纪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快友世纪”)的控股股东北京会友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借入资金
700万元用于公司经营,利率8%,期限一年。公司以持有快友世纪的1%股权暨
价值为1,300万元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以上借款仅用于公司日常经营,该交易有利于公司运转,符合公司当时所需及股东利益。公司以持有快友世纪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清理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事项(变更)》的议案
2018年4月,根据会计师专项审计报告,公司认定2018年1月至5月期间,时任上市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伟由于其自身资金需求原因,通过其实际控制的企业北京伟捷营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伟捷”)以资金拆借的方式非经营性占用公司两家子公司的资金,2018年内共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11,239.66万元,合计期初余额后截止2018年底累计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11,843.52万元,发生利息34.04万元;2018年累计偿还金额6,771.62万元,截至2018年末,累计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5,105.94万元。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告《关于清理资金占用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7)。
根据公司后续的持续核查,北京伟捷出于自身能力不足,将其部分业务转包给上市公司子公司,双方存在正常业务往来。合作期间北京伟捷因资金不足,向上市公司子公司拆借了部分资金,并向上市公司子公司支付了资金占用费(利息),北京伟捷在大部分情况下均能够按期归还借款和支付利息。北京伟捷2018年内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累计金额为11,239.66万元。由于双方存在商业实质行为,公司始终认为资金拆借是北京伟捷为业务拓展使用,而未能察觉北京伟捷改变资金用途。2019 年公司通过内核及审计,并经过询问刘伟本人发现,其中部分资金由刘伟实际非经营性占用,涉及累计金额 57,406,583.70 元,截至2018年末,余额为51,059,424.01元。
同时经核查,公司未发现刘伟与北京伟捷之间构成实际控制关系。
截至2018年末,北京伟捷累计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6,073万元且已归还,尚有利息 29.86 万元未归还。2018 年刘伟通过北京伟捷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5,740.66万元,通过北京伟捷归还634.72万元,截至2018年末占用余额为5,105.94万元。
根据此情况,该项资金占用清偿计划变更如下:
1、刘伟应于2019年12月31日前全部归还被其占用的资金暨人民币5,105.94万元,如不能全额如期归还,公司和董事会将采取诉讼、财产保全等保护性措施督促刘伟归还被占用资金,及时消除占用的不良影响,维护上市公司和投资者利益。
2、北京伟捷需在2019年12月31日前归还利息29.86万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资金占用清偿计划变更是保证公司的独立性及规范运作,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我们同意上述清理资金占用事项的变更。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对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
北京迪思公关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迪思公关”)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迪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迪思”)100%控股子公司,即为公司全资孙公司。为应对当前经济形势变化,提升公司全资孙公司迪思公关的综合竞争力和业务规模,为其业务拓展提供进一步支持,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迪思拟使用自有资金对迪思公关进行增资,认缴金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本次增资认缴完成后,迪思公关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以自有资金对全资孙公司增资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业务发展需求,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孙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和业务规模,本次增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审议结果:本议案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华谊嘉信整合营销顾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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