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144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建设安丘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于2019年11月11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建设安丘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议案》。现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扩大公司生态环保产业规模,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拟与安丘市恒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丘恒鑫”)组建合资公司投资建设安丘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安丘项目”或“项目”)。安丘项目总投资金额为49,558.98万元,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石堆镇店子村南、206国道以北,占地124.8亩,由泰达环保于2019年9月中标取得,主要处理整个安丘市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污泥,其中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 800 吨/日,餐厨垃圾处理规模100吨/日,市政污泥处理规模60-100吨/日。
该项目采用BOT模式,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含建设期14个月)。泰达环保与安丘恒鑫成立合资公司负责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合资公司注册资本为 15,000 万元,其中泰达环保出资12,4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3%;安丘恒鑫出资2,5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7%,股东以现金方式出资。
(二)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
该事项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安丘市恒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 住所:山东省潍坊市安丘经济技术开发区拥翠道153号
3.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4. 法定代表人:韩良
5. 注册资本:1,000元整
6. 主营业务:投资与资产管理;以自有资金对外投资,项目资产经营管理。(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 股权结构
安丘市国有资产管理 100% 安丘市恒鑫资产管理
办公室 有限公司
安丘恒鑫实际控制人为安丘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安丘恒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为 15,000 万元,出资方式为现金出资,其中泰达环保出资12,4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3%;安丘恒鑫出资2,55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7%。
(二)合资公司基本情况
1. 名称:安丘泰达环保有限公司(暂定)
2. 注册资本:15,000万元人民币
3. 住所:安丘市
4.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5. 经营范围: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餐厨、污泥处理,销售所产生的电力、汽、热及灰渣、灰渣制品。对环保类项目进行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环保项目的设计及咨询服务,环保技术设备的开发、销售、租赁。(以工商注册为准)
6. 股权结构
天津泰达股份 99.94%
有限公司
天津泰达环保有 83%
天津市环境卫 限公司
生工程设计院 安丘泰达环保
0.06% 有限公司
安丘市恒鑫资产
管理有限公司 17%
以上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3. 合资公司章程中不存在法律规定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
四、投资测算
根据《安丘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股权投资报告》,安丘项目总投资49,558.98万元,其中项目公司资本金为15,000万元,其余资金由项目公司自行筹措。
按项目中标价格生活垃圾及污泥处理服务费30元/吨(含税),餐厨垃圾处理服务费报价为30元/吨(含税)估算,项目主要经济指标如下:
序号 项目 单位 估算值
1 投资总额 万元 49,558.98
2 建设期 月 14
3 资金来源
3.1 自有资金 万元 15,000.00
银行借款 万元 34,558.98
4 成本
4.1 年平均总成本费用 万元 5,157.55
年经营成本 万元 2,886.71
折合:单位经营成本 元/吨 84.20
5 经营收入 万元/年 7,830.85
垃圾及污泥处理服务费收入 万元/年 910.19
售电收入 万元/年 5,762.98
餐厨垃圾处理收入 万元/年 96.90
粗油脂出售 万元/年 357.12
补贴收入(增值税即征即退) 万元/年 703.65
6 主要财务指标
6.1 项目投资(所得税后)
内部收益率 % 7.01
序号 项目 单位 估算值
静态投资回收期 年 13.59
6.2 自有资金
内部收益率 % 8.43
投资回收期 年 16.36
6.3 所得税 万元/年 600.27
6.4 税金和附加 万元/年 98.39
6.5 达产年均净利润 万元 1,974.63
综上,该项目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且风险可控。
五、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泰达环保拟与安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安丘住建局”)和安丘恒鑫分别签署《安丘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PPP项目合同》(以下简称《PPP项目合同》)和《共同投资安丘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之股东协议》(以下简称《股东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一)《PPP项目合同》
1. 安丘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主要处理整个安丘市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污泥。本项目仅为一期工程,生活垃圾处理规模为800吨/日。项目总投资额为49,558.98万元,总投资不含生活垃圾处理二期工程费用,包含厂外配套方面,上网线路建设、生产用水取水管网建设、配套飞灰填埋场建设相关费用。
2. 项目公司应在其成立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项目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环评费、资产评估及测绘费用、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备升级改造费、实施机构项目管理费、项目周边绿化用地租赁费、原填埋场办公楼和渗滤液处理车间建设费用评估值、拆迁费用等上述费用,共计4,171.2万元(该费用包含在项目总投资额中)。
3. 泰达环保应在特许经营期的前五年,按要求每年支付转运设备更新费300万元,其中第一年的费用在在项目公司注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到账,第二年至第五年的费用应分别在各年度的相同日期之前到账。
4. 本项目合作期限共计30年,建设期为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最终完工日止的期间,运营期为自开始运营日起至特许经营期结束之日止的期间。
(二)《股东协议》
1. 合资公司注册资本金15,000万元,泰达环保以现金方式出资12,4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83%;安丘恒鑫以现金方式出资2,55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7%。
2. 在本协议签署后二十工作日内,泰达环保和安丘恒鑫在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公司的注册登记,并按规定完成首期实缴出资。
3. 自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之后,经政府方事先书面同意,泰达环保可以转让其股权。
4. 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泰达环保提名三名,安丘恒鑫提名一名,职工董事一名。董事长由泰达环保提名,副董事长由安丘恒鑫提名。
5. 公司设高级管理人员四名,其中总经理一名、副总经理两名、财务总监兼任总会计师一名,均由泰达环保提名。
以上协议内容以最终签署为准。
四、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投资目的
生态环保产业是公司第一主业,本次投资旨在扩大公司生态环保产业规模,拓展生态环保项目全国布局,增强生态环保产业盈利能力和品牌影响力,进一步巩固行业地位。
(二)对公司的影响
1. 本次投资项目地处山东省,项目如顺利实施将有助于推动公司生态环保产业在该地区的后续拓展。
2. 本次投资项目资本金由泰达环保以自有资金投入,剩余投资金额将由项目公司自行筹措,不会给公司造成财务压力,如顺利投产将对增加公司生态环保产业盈利规模,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一定积极影响。
五、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安丘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股权投资报告》
(三)《安丘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项目合同》(拟签)
(四)《安丘泰达环保有限公司股东协议》(拟签)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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