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147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8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五人,实际出席五人。监事会主席徐建新女士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境外美元债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为拓宽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申请发行境外美元债。债券类型为S规则高级无抵押美元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5亿美元,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综合融资成本预计不超过9%,利息支付方式为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半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且不收取担保费。
监事会认为:本次境外美元债若能够成功发行,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和优化债务结构。
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后方可实施,最终以备案的方案为准。
(二)关于公司设立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公司拟聘请天风证券担任计划管理人,发起设立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基础资产为原始权益人深圳恒和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受让的原始债权人对公司所属子公司的应收账款,采用储架发行方式,储架规模总额度不超过60亿元,储架总期数不超过20期,每期期限不超过一年,综合成本预计不超过7%(以发行时为准)。公司与所属子公司共同承担到期付款义务,泰达控股承担差额补足义务。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总协调人、财务顾问提供咨询服务,并协调整体进度。
监事会认为:本次专项计划方案将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有效延长公司应付账款账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主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45)。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9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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