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52 证券简称:泰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9-143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8日以电话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八人,实际出席八人。董事长胡军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补选公司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李润茹女士因到龄退休辞去公司董事职务,公司需补选董事一名。经控股股东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控股”)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邢荻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简历附后)。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建设安丘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同意控股子公司天津泰达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达环保”)与安丘市恒鑫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建设安丘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以下简称“安丘项目”)。安丘项目总投资金额约为49,558.98万元,特许经营期限为30年(含建设期14个月)。董事会认为,该项目如顺利实施将成为公司生态环保产业布局山东地区的重大突破,有助于进一步扩大公司生态环保产业规模,提高生态环保行业竞争力。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泰达环保投资建设安丘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44)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境外美元债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为拓宽优化债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申请发行境外美元债。债券类型为S规则高级无抵押美元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5亿美元,债券期限不超过3年,综合融资成本预计不超过9%,利息支付方式为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半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泰达控股为本期债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且不收取担保费。
董事会认为:本次境外美元债若能够成功发行,有利于公司拓宽融资渠道和优化债务结构。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后方可实施,最终以备案的方案为准。
(四)关于公司设立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公司拟聘请天风证券担任计划管理人,发起设立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专项计划基础资产为原始权益人深圳恒和信商业保理有限公司受让的原始债权人对公司所属子公司的应收账款,采用储架发行方式,储架规模总额度不超过60亿元,储架总期数不超过20期,每期期限不超过一年,综合成本预计不超过7%(以发行时为准)。公司与所属子公司共同承担到期付款义务,泰达控股承担差额补足义务。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总协调人、财务顾问提供咨询服务,并协调整体进度。
董事会认为:本次专项计划方案将有利于拓宽公司融资渠道,有效延长公司应付账款账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主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设立供应链金融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45)。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提议召开2019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以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得通过。
公司董事会定于2019年11月27日召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见另行披露的《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9-146)。
三、备查文件
(一)《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19年11月12日附件
董事候选人简历
邢荻 男,40岁,中共党员
一、工作经历
现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办公室党支部书记、党委办公室党支部书记、党委宣传部部长(兼),办公室主任,董事会秘书。历任苏伊士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埃及泰达投资公司办公室副主任;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项目经理,办公室法务科职员(公司法律顾问),行政秘书兼办公室公关企划科科长,办公室副主任、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兼),党委办公室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办公室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工作)。兼任公司党委委员、党委副书记,天津滨海新区先锋文化传媒投资有限公司监事,天津中沙泰达工业园区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二、教育背景、专业背景
研究生学历、经济师
三、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
四、近三年,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
五、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
六、现就职于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控股股东),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七、截止目前,其本人不持有公司股票。
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九、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
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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