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80 证券简称:瑞茂通 公告编号:临2019-067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11月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2019年11月11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燕刚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和投票表决,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拟为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瑞茂通拟为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68)。
独立董事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决策、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审议事项不存在需要回避的关联董事。
2、因合资公司陕西陕煤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经营资金需求,陕西煤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煤业”)为其开立银行信用证提供全额担保,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陕西煤业提供反担保,反担保范围为担保协议履行的不超过4.9亿元部分的责任保证。因此本次拟为陕西煤业提供反担保是为确保合资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且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合资公司的经营状况、资信及偿还债务能力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全票通过。本议案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后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于2019年11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瑞茂通关于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临2019-069)。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获全票通过。
特此公告
瑞茂通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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