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083 证券简称:劲胜智能 公告编号:2019-095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召集人: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夏军先生。
会议召开方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星期一)下午14:50。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为2019年11月10日-2019年11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19年11月10日下午15:00至2019年11月11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莞市东城街道伟丰路劲胜智能制造产业园行政办公楼会议室。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8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226,822,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85%。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6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226,792,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5.84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数量为29,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2%。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下列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26,810,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票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权票11,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
其中,中小投资者同意票533,300股,反对票0股,弃权票11,900股。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的同意票数达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已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律师陈笑雨先生、费龙飞先生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海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东劲胜智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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