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证券代码:300132 证券简称:青松股份 公告编号:2019-104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于2019年11月5日以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通知,本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1日下午在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回瑶工业园区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李勇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重大资产重组的募集配套资金的议案》。
基于目前的资本市场融资环境,考虑到公司已通过并购贷款及自筹资金向需要支付现金对价的交易对方支付了全部现金对价,同意公司对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诺斯贝尔化妆品股份有限公司90%股份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方案进行适当调整,取消本次交易方案中的募集配套资金安排。本次交易方案的调整,是在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所作出的调整,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亦不构成对本次交易方案的重大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布在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的《关于取消重大资产重组的募集配套资金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证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情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福建青松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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