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泽股份: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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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0534 证券简称:万泽股份 公告编号:2019-097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1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5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事项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议案的议案》
    
    鉴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9年11月3日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第4号指引》”),公司2019年11月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与《第 4号指引》规定的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内容存在一定差异,根据监管要求,公司决定取消原定提交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修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延长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期的议案》,不再将其提交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将根据《第4号指引》的相关要求,另行制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取消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议案及增加临时提案暨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99)。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毕天晓、陈岚、崔树森是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议案》
    
    自公司2019年6月10日召开的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后,公司积极推进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宜,但受市场环境、资管政策变化及内幕信息敏感期等因素的影响,加之深圳证券交易所于2019年11月3日发布《第4号指引》,进一步细化、更新对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要求,截至目前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购买公司股票,公司预计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无法在原规定期限内完成标的股票的购买,决定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同时,公司将根据《第 4号指引》的相关要求,另行制定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2019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就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终止的事项,已取得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因此,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终止事宜由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100)。
    
    公司独立董事对终止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毕天晓、陈岚、崔树森是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毕天晓、陈岚、崔树森是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员工持股计划相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和终止;
    
    2、授权董事会对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作出决定;
    
    3、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若在实施期限内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的,授权公司董事会按照新的政策对员工持股计划作出相应调整;
    
    4、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相关登记结算业务及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
    
    5、授权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完毕之日内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董事毕天晓、陈岚、崔树森是公司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参与对象,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万泽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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