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际旭创: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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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308 证券简称:中际旭创 公告编号:2019-124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王晓丽女士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11月8日收到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王晓丽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王晓丽女士持有公司股份420,000股(占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后总股本的0.0590%),其计划未来六个月内(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进行减持的时间除外)以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05,000股(占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后总股本的0.0148%)。
    
    其中,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3个交易日之后(即2019年11月14日至2020年5月13日)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即2019年12月2日至2020年6月1日)的六个月内进行,且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合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股东名称:王晓丽
    
    2.股东的持股情况:
    
       股东                持股总数   占扣除公司回购   持有有限售条件   持有无限售条件
       名称       任职      (股)    专用证券账户股   股份数量(股)   股份数量(股)
                                      数后总股本比例
      王晓丽     副总裁     420,000       0.0590%          315,000          105,000
                财务总监
    
    
    【注】表格中的“占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数后总股本比例”中的总股本均为当前总股本 713,767,381 股扣除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1,980,452 股后的股数(即711,786,929股)。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偿还股权激励借款本金及利息、税金等需要;
    
    2.减持股份来源:公司第一期(2017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及实施权益分派转增的股份;
    
    3.减持股份的数量、比例及减持价格:
    
         股东名称       拟减持股份数量   占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减持价格(元)
                            (股)        账户股数后总股本比例
          王晓丽        不超过105,000            0.0148%          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减持
    
    
    4.减持期间:大宗交易自公告之日起 3 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集中竞价自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六个月内;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三、承诺履行情况
    
    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王晓丽女士不存在违反此前已披露的意向及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王晓丽女士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计划的进展情况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
    
    2.王晓丽女士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王晓丽女士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督促王晓丽女士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王晓丽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中际旭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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