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26 证券简称:永太科技 公告编码:2019-080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关于对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问询函》(中小板三季报问询函【2019】第3号)。公司对问询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和确认,现将有关问题及回复公告如下:
1、报告期末,你公司预付账款余额为3.03亿元,较期初增长113.59%,系全资子公司上海浓辉贸易预付款增加所致。请补充披露预付账款余额前五名的对象名称、金额、采购标的、预计收货时间等,并结合经营模式、结算模式等说明预付账款大幅增长的原因及合理性。
回复:截至2019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预付账款余额为303,030,274.87元,较年初余额增长161,158,282.61元,其中子公司上海浓辉截至2019年9月30 日预付账款余额为 208,706,853.60 元,较年初余额 100,646,347.91 元增长108,060,505.69元,占总增长额的67.05%。公司本期预付账款增加较多主要系上海浓辉贸易预付款增加较多所致。
公司子公司上海浓辉具有多年的农药产品销售经验,主营除草剂、杀菌剂、杀虫剂等产品的海外贸易业务,现已构建起涵盖全球 60 多个国家的销售网络,其所拥有的海外农药登记证书数量在国内同类公司中名列前茅。截止2019年9月30日,其预付账款余额前五名如下:
预付账款前五名 期末余额 采购标的 预计收货时间 经营结算模式
第一名 14,804,875.00 溴代肟醚等
第二名 13,970,000.00 2-氯4-氟甲苯等 本月付款 本月付款
第三名 13,647,025.00 阿维菌素等 次月收货 次月结算
第四名 8,038,929.99 2.6-二氟苯甲酰胺等
第五名 6,510,000.00 灭多威等
预付账款前五名 期末余额 采购标的 预计收货时间 经营结算模式
合 计 56,970,829.99
受今年江苏“3.21 事件”的影响,上海浓辉的上游供货企业有所减少,部分产品的供应量和价格出现一定程度的波动,为稳定产品供应和降低价格波动的影响,其根据市场供需情况相应调整结算方式,提高部分产品的预付款比例,导致2019年1-3季度预付账款增加较多。
综上,公司今年1-3季度预付账款增长较多具有合理性。
2、报告期内,你公司财务费用1,348.08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799.07%,系外币汇率差汇兑损失增加所致。请结合汇率变动情况说明你公司汇兑损失的具体金额、确认依据和计算过程,并量化说明财务费用大幅增长的原因。
回复:财务费用由利息费用减利息收入和汇兑收益及其他构成。财务费用明细列示如下:
项目 2019年第三季度 2018年第三季度 变动金额 变动比例
利息费用 26,926,950.13 24,417,364.53 2,509,585.60 10.28%
减:利息收入 3,838,481.62 3,093,103.51 745,378.11 24.10%
汇兑损益(“-”代表收 -11,999,900.31 -22,024,508.47 10,024,608.16 -45.52%
益)
其他 2,392,215.22 2,199,654.25 192,560.97 8.75%
财务费用合计 13,480,783.42 1,499,406.80 11,981,376.62 799.07%
2018年7-9月公司财务费用约150万元,金额相对较小,系利息费用和利息收入、汇兑收益及其他相互抵减后基本平衡。2019年7-9月财务费用为1,348万元,同比增加1,198万元,同比增长799.07%,主要为汇兑收益减少和利息费用增加同时影响所致,具体分析如下:
(1)2019年7-9月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由2019年6月末的6.8747上升到2019年9月末的7.0729,变动幅度2.88%,而2018年7-9月美元兑人民币汇率由6.6166上升到6.8792,变动幅度3.97%。由于2019年7-9月相对去年同期的变动幅度缩窄及美元资产负债净额同比减少的影响,导致汇兑收益减少约1,002万元。具体计算过程如下:
2018年7月、8月、9月末公司美元资产余额分别约为7,380万美元、6,910万美元、7,545万美元,根据各月末汇率折算的人民币余额分别是50,303万元、47,159万元、51,901万元,将该余额与账面余额的差额分别确认外币资产汇兑收益2,120万元、-23万元、511万元,合计约2,608万元。2018年7月、8月、9月的美元负债余额分别约为893万美元、1,548万美元、3,651万美元,按照前述核算方法合计确认外币负债汇兑收益约-342万元。另外,日常购结汇产生的汇兑收益合计约-63万元。以上三项汇兑收益合计约2,202万元(≈2,608-342-63,尾差系四舍五入原因)。
2019年7月、8月、9月末公司美元资产余额分别约为5,624万美元、7,134万美元、8,154万美元,美元负债分别约为3,642万美元、3,393万美元、3,277万美元,根据前述核算方法,以及日常购结汇产生的汇兑收益,合计确认汇兑收益约1,200万元,较上年同期汇兑收益减少约1,002万元。
(2)2019年7-9月银行借款规模同比有所增加,导致2019年7-9月财务利息支出同比增加约251万元。利息收入同比增加约75万元。利息净支出同比增加约176万元。
综上,汇兑收益减少和利息支出增加是导致2019年7-9月财务费用同比增幅较大的主要因素。同时由于上年同期财务费用净额基数较小,导致本报告期同比增幅较大。
3、报告期末,王莺妹、何人宝、浙江永太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合计持有你公司股票307,315,000股,占你公司总股本的34.96%,其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票合计263,265,175股,占其持有你公司股份总数的85.67%。
(1)请逐笔说明截至目前控股股东所持股票质押的具体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质押时间、质押期限、质押权人、融资金额、融资用途、预警线、平仓线、到期日(回购日)等事项。
(2)请说明高比例质押股份的原因及必要性,结合履约保障比例和可追加担保资产情况等,分析控股股东履约能力和追加担保能力,并说明是否存在平仓风险,以及拟采取的防范应对措施。
(3)请说明控股股东针对股份高比例质押事项拟采取的解决计划及还款安排。
回复:(1)截至目前控股股东所持股票质押的具体情况如下:序号 质押股数(股) 质押起始日 回购日 质押权人
1 25,955,911.00 2016/11/09 2020/11/06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 11,622,859.00 2016/10/26 2020/10/23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3 44,638,791.00 2016/10/20 2020/10/16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4 18,596,735.00 2016/10/13 2020/10/09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5 28,745,107.00 2016/10/13 2020/10/09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 27,341,365.00 2016/11/09 2020/11/06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7 7,655,462.00 2016/11/10 2020/11/06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8 5,079,872.00 2018/11/26 2020/07/24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9 4,792,332.00 2018/11/30 2020/07/24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0 18,977,636.00 2018/11/14 2020/04/17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1 7,667,732.00 2018/11/09 2019/11/08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2 690,096.00 2018/11/14 2019/11/14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3 5,079,872.00 2018/11/15 2019/11/15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4 4,864,217.00 2018/12/06 2019/12/06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5 4,864,217.00 2018/12/12 2019/12/12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6 1,892,971.00 2018/12/19 2019/12/11 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17 44,800,000.00 2016/12/15 2019/12/14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经向控股股东了解,控股股东的股票质押所融资金主要用于家庭生活需求、对外投资、补充投资项目流动资金、技术开发等。上述部分股票质押将于2019年11月-12月到期,目前展期申请总体已获质权人批复,将陆续按时办理展期手续,质押业务的回购日将延长至2020年。
(2)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高比例系去年公司股价下跌,控股股东陆续通过补充质押方式维持未到期质押融资,导致整体质押比例曾逐渐上升至约95%。2018年12月,控股股东通过向上海海通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协议转让6,550万股等方式归还了部分借款,使整体质押比例降低至85.67%,有效控制了质押风险。以公司近期股价计算,目前已质押股票的市值相对融资金额的总体履约保障比例约200%,具有较高的履约保障比例,同时目前控股股东尚持有44,049,825股股票未质押,可作为担保物追加质押,因此控股股东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和追加担保能力。公司目前的股票交易价格与上述质押股份的平仓线均还有较大差距,上述质押股份暂不存在平仓风险。
(3)控股股东将积极采取包括但不限于追加保证金或其他抵押物、提前还款等相关措施降低其质押比例,相关资产来源包括股息红利、项目投资收益、股权转让等,同时计划先将整体质押比例降低至80%以下,进一步降低质押风险,并争取逐步降低至50%以下。
4、2019年10月22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拟减持公司持有的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公告》称,你公司拟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及协议转让等方式,择机出售富祥股份江西富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祥股份”)股份不超过1,829.4406万股,占富祥股份总股本的6.89%。请根据《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11月修订)》第9.3条,说明上述交易是否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回复:根据《深圳交易所上市规则》第九章9.3“上市公司发生的交易(上市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上市公司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千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五百万元。”
截至2019年10月21日,公司尚持有富祥股份1,829.4406万股,占富祥股份总股本的6.89%(已剔除富祥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按照持股比例计算,本次交易涉及的富祥股份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数据计算)的折算金额分别是15,133.77万元、8,016.06 万元、1,341.65万元,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的比例分别是2.28%、2.43%、3.04%,未达到上述(一)(二)(三)项标准。公司已于2018年将富祥股份剩余股权投资转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核算,截至2019年10月21日收盘后公司持有的富祥股份的市值33,149.46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1.02%,目前远未达到上述第(四)项标准;以截至2019年10月21日收盘后公司持有的富祥股份市值33,149.46万元和2019年9月30日账面价值30,771.19万元模拟测算的交易利润为2,378.27万元,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38%,远未达到上述第(五)项标准。公司将会在董事会权限内实施本次减持计划,若在本次减持计划期内其股价发生大幅波动导致达到股东大会审议标准的,公司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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