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微 公告编号:2019-061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1月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9年11月8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联合投标土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集团”)、紫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股份”)及北京紫光科技服务集团有限公司组成联合体,投标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北端A、B、C、J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拟在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与联合投标方签订《联合投标协议》。
若未来联合体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共同出资设立项目公司,并就项目合作开发及运营的细则签订合资协议,由项目公司负责目标地块的开发、建设及运营。公司在项目公司的持股比例为5%。公司本次联合投标及设立项目公司的投资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投标成功后具体办理相关手续及签署相关文件,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全权决定及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一切事宜。
紫光股份与本公司同为紫光集团间接控股子公司,紫光集团和紫光股份均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刁石京、马道杰、高启全、王慧轩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关联方联合投标土地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11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建议,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到期可以续聘,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合理范围内与其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1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9年11月9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5 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19年11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9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