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利达: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09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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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686 证券简称:亿利达 公告编号:2019-049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于2019年11月8日下午16:00在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9年11月1日通过专人、通讯的方式传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到董事9人,现场参加和通讯参与的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吴晓明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将于2019年11月22日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吴晓明先生、陈心泉先生、陈健先生、宫娟女士、黄灿先生和翟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樊高定先生、何元福先生、刘春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三年。
    
    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董事的人数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能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前,本届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仍将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于2019年11月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以往项目的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按时完成了公司项目的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规范和精神,客观、公正的对公司财务报告发表了意见。根据其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建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聘任其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同意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3、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的要求实施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2019 年11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收购股权的议案》。
    
    经审议,为提升全资子公司杭州铁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城信息”)研发创新能力,增强核心竞争力,铁城信息拟与深圳盛世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世新能源”)原股东奚洋财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铁城信息拟以人民币2,243万元收购奚洋财所持有的盛世新能源100%股权,本次收购完成后盛世新能源成为铁城信息的全资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收购股权的公告》详见2019 年11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5、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经审议,为确保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三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进科技”)授信额度顺利取得和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为三进科技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担保。公司已于2019年5月17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向三进科技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担保,公司此次新增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后,共计向三进科技提供担保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详见2019年11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6、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拟与公司控股股东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资产”)及其控股子公司发生总金额不超过6亿元的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有效期为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关联董事陈健、宫娟、黄灿、汝璇卿对该议案作了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2019年11月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届时关联股东浙商资产及其一致行动人章启忠对该议案作回避表决。
    
    7、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时间为2019年11月25日下午14:30,《关于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于2019年11月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九年十一月八日
    
    附件:
    
    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吴晓明:男,1970年1月生,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中级经济师职称。2012年2月至2017年9月担任平安银行义乌分行行长;2017年9月至2018年5月担任平安银行杭州分行党委委员、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18年5月至2019年1月担任浙江省浙商商业保理有限公司董事长、党支部书记。2019年1月至今任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吴晓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陈心泉:男,1947年11月生,1994年4月至2006年12月任浙江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1997年1月至2010年8月在浙江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担任副董事长。2010年9月至今任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广东亿利达风机有限公司监事。陈心泉先生直接持有本公司52,144,400股股份,与陈金飞为父女关系,是公司股东章启忠先生的岳父,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陈卫兵的父亲,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陈 健:男,1971年9月生,工商管理硕士。2010年9月至2013年3月担任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客户服务部总经理;2013年3月至2013年8月担任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研究所副所长;2013年8月至2014年1月担任浙江股权交易中心会员发展与投资服务部总监;2014年1月至2014年12月担任浙江股权交易中心企业服务部总监;2015年1月至2017年6月担任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浙江浙里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2017年6月至2017年10月担任浙江股权交易中心投资银行部总经理;2017年10月至今担任浙江省浙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资产”)副总经理;2019年1月至今任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陈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浙商资产担任副总经理,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宫 娟:女,1982年4月生,硕士研究生。2013年3月至2018年11月担任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战略与投资部专员,投资发展部专员、主管,投资与资产经营部总经理助理,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助理,经营管理部总经理助理等职务;2018年11月至今担任浙商资产总经理助理兼财务总监;2019年1月至今任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宫娟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浙商资产担任总经理助理兼财务总监,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黄 灿:男,1975年8月生,本科学历。2010年8月至2010年11月担任平安银行杭州分行中小企业部副总经理;2010年11月至2014年4月担任平安银行总行东区公司信贷管理部高级审批师;2014年5月至2015年8月担任上海新东吴优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部总经理;2015年8月至2017年8月担任上海新东吴优胜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风控总监);2017年8月至今担任浙商资产风控总监兼风控中心主任;2019年1月至今任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黄灿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在公司控股股东浙商资产担任风控总监兼风控中心主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翟 峰:男,1988年11月生,硕士研究生,中共党员,中国准精算师。2014年4月至2015年6月任上海浙商博瑞资产管理研究咨询有限公司金融研究部负责人;2015年7月至2019年11月任浙商资产战略发展与投资部研究员、主管、总经理助理。翟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1、樊高定:男,1949年10月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中共党员。2004年至2008年,担任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院长;2008年至2009年,担任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书记;2009年至2015年,担任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理事长;2015年至2019年,担任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常务副理事长;2019年至今,担任中国制冷空调工业协会名誉理事长。2013年7月至今,担任双良节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樊高定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何元福:男,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教授级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中共党员。2012年1月退休。历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战士、财务助理员、财务科科长、后勤处处长,浙江省财政厅会计管理处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副秘书长、秘书长、浙江省财政干部教育中心主任、浙江省中华会计函授学校副校长等职。现兼任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安徽江南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春风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台州路桥农村合作银行独立董事。何元福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刘春彦:男,1967年9月生,中共党员。1989年、1994年、2008年先后毕业于辽宁师范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获得法学本科、法学硕士、管理学博士(技术经济专业)学位。现任职于同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民商法专业硕士生导师,院长助理。同时兼任同济大学上海期货研究院院长助理。担任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员、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人民调解员、上海市人民监督员、上海市杨浦区政法委人民监督员。2016年1月,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400115);2016年至今,担任航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000818)独立董事;2018年至今,担任东方银星(600753)独立董事;2008年至今,担任上海中期期货股份有限公司(871467)独立董事;2008年至今,担任创元期货股份有限公司(832280)独立董事;2011年至今任职于远闻(上海)律师事务所;2019年1月至今任浙江亿利达风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春彦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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