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9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重大事项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
债券简称 债券代码
19长城01 112847
19长证01 114447
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9长城01”)《受托管理协议》、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2019年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9长证01”)《受托管理协议》及其他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以及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中信建投证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截至2019年10月31日,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占2018年12月31日(上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超过20%,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财务数据概况(合并口径)
截至2018年末,公司经审计合并口径的净资产为166.83亿元,借款余额为119.21亿元。截至2019年10月末,公司借款余额为158.43亿元,累计新增借款金额39.22亿元,累计新增借款占上年末(即2018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23.51%,超过20%。
二、新增借款的分类披露(合并口径)
(1)银行贷款(不适用)
(2)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金融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截至2019年10月末,公司发行债券(包括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证券公司短期融资券等)余额较2018年末增加50亿元,变动额占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29.97%,主要系公司发行公司债券余额增加所致。
(3)委托贷款、融资租赁借款、小额贷款(不适用)
(4)其他借款
截至2019年10月末,公司其他借款余额较2018年末减少10.78亿元,变动额占上年末净资产的比例为6.46%,主要系卖出回购借款减少所致。
三、其他发行人认为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数据均为合并口径数据,除2018年末相关数据外均未经审计,敬请投资者注意。
四、本年度新增借款对偿债能力的影响分析
上述新增借款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公司财务状况稳健,目前所有债务均按时还本付息,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发行人已对上述借款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19长城01”、“19长证01”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一条、第十七条的要求出具本报告,并就发行人当年累计新增借款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的事项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关于“19长城01”、“19长证01”本息偿付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或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上述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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