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759 证券简称:康龙化成 公告编号:2019-070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19年11月13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4,077,387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7.85元/股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8月15日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基于上述,公司已完成了《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19年7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
划相关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
顾问报告。
2、2019年7月30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并于2019年7月31日至2019年8月9日在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除四名激励对象(罗望成、吴成岩、Sun, Liying、吴子爱)作为本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失效外,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针对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异议。2019年8月12日,公司发布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后列入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3、公司于2019年8月15日召开了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以特别决议通过了《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董事会发布了《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经自查,在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4、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19年10月30日为首次授予日,向227名激励对象授予4,077,387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7.85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0月26日披露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5、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上市公司应当在60日内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登记,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60日内。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其他重大事项,并于2019年10月26日披露了《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根据规定,“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不计算在60日内。公司最晚授予权益并完成公告、登记手续的日期为2019年11月13日。
二、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情况
1、授予日:2019年10月30日
2、授予数量:4,077,387股
3、授予人数:227人
4、授予价格:17.85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6、授出权益总体分配情况:
职位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本计划拟授予限制性 占本计划公告日
票数量(股) 股票总数的比例 股本总额的比例
高层管理人员(6人) 753,172 18.47% 0.11%
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 2,751,615 67.48% 0.42%
干(84人)
基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人 572,600 14.04% 0.09%
员(137人)
合计 4,077,387 100% 0.62%
注: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7、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
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和36个月,均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计算。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安排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期间 解除限售比例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自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起至授予限制性股票上市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而不能申请解除限售的该期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相应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宜。
三、激励对象获授权益与公示情况一致性的说明
公司于2019年7月30日通过巨潮资讯网公布了《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激励对象总人数242名,包括公司公告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骨干和基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
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19年10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认为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19年10月30日为授予日。由于1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自愿全部放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授股票287,200股,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部分放弃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授股票156,500股,上述激励对象获授的443,700股限制性股票全部作废,不再授予。
因此,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27名激励对象授予4,077,387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7.85元/股。以上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中确定的人员。
四、授予股份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11月6日出具了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1401351_A01号《验资报告》,对本激励计划出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经审验认为:截至2019年11月5日止,公司已收到227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新增注册资本(股本)合计人民币4,077,387.00元。
五、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日期
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19年10月30日,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为2019年11月13日。
上市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本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六、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本次变动增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减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
条件股份 590,663,575 90.00% 4,077,387 594,740,962 90.06%
二、无限售 65,630,000 10.00% 0 65,630,000 9.94%
条件流通股
份
股份总数 656,293,575 100.00% 4,077,387 660,370,962 100.00%
注:因四舍五入原因,本表中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出具的数据为准。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七、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变动情况
由于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 656,293,575 股增加至660,370,962 股,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发生了变动,但本次授予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八、每股收益摊薄情况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后,按照新股本660,370,962股摊薄计算,公司2018年度每股收益为0.5137元/股。
九、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股份上市日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十、公司筹集的资金用途
公司此次因授予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所筹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康龙化成(北京)新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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