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独立董事,对公司拟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参股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并基于独立判断,就上述议案事项发表事前认可如下:
一、关于参股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
经审查,我们认为本次增资有助于参股公司长远发展,提升综合竞争力,符合其未来发展规划。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参股公司增资及公司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崔荣军、祝祥军、张陆洋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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