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52 证券简称:雷迪克 公告编号:2019-061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1月1日在杭州市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桥南区块春潮路89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沈仁荣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1日以电话通讯方式发出。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4、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开展资产池业务(涌金司库专用)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随着公司各项业务的推进及各全资子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不断增加,为满足公司及各全资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求,加强金融资产统筹管理,优化财务结构,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杭州大恩汽车传动系统有限公司、杭州沃德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上海博明逊进出口有限公司以及浙江精峰汽车部件制造有限公司拟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资产池业务(涌金司库专用),担保期限以正式签署的资产池业务(涌金司库专用)协议为准。根据该业务内容,公司未来将与上述全资子公司存在互保关系,担保总额度不超过5亿元。
本次申请融资是为满足全资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求,加强金融资产统筹管理,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优化财务结构,满足杭州大恩、杭州沃德、上海博明逊、浙江精峰经营的资金需求,确保其持续稳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杭州大恩、杭州沃德、上海博明逊、浙江精峰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可以及时掌握其资信状况。杭州大恩、杭州沃德、上海博明逊、浙江精峰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较为完善,具备良好的偿债能力,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请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年修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9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中的有关内容作出修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操作由公司相关职能部门负责办理。
具体内 容详 见中 国证 监会 指定创 业板 信息 披露 网站 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请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详见2019年11月2日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一致同意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部分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19年11月18日(星期一)下午14: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 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雷迪克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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