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钢股份: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02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
    
    事前认可意见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19年10月31日召开。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已事前获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拟审议如下议案,经认真审阅后,我们发表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一、关于与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公司与铁融国际融资租赁(天津)有限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利用现有的相关设备进行融资,有利于盘活固定资产、降低资金成本,拓宽融资渠道,使公司获得生产经营需要的资金支持,保证日常生产经营的有效开展,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并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
    
    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签署页)
    
    张世潮
    
    吴振平
    
    董 方
    
    程名望
    
    孙 浩
    
    2019年10月30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包钢股份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一般。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