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隆光电: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1-0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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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710 证券简称:万隆光电 公告编号:2019-096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9年11月1日(星期五)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9年10月31日至2019年11月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 年 11 月 1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9年10月31日15:00至2019年11月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瓜沥镇友谊村,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许泉海董事长
    
    6、本次会议的通知于2019年10月17日发出,会议议题及相关内容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7、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30,757,9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44.827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6 人,代表股份30,756,8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825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1,1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6%。
    
    3、公司大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及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同意30,756,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同意30,756,81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4%;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6%;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反对1,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刘涛律师、商宇洲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
    
    会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公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杭州万隆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1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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