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康医药: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19-10-31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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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9-103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康医药”)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2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19年10月30日上午在烟台市机场路32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韩旭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的议案》
    
    全体与会董事一致同意选举韩旭先生为公司董事长,选举张仁华女士为公司副董事长、首席执行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下设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选举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权玉华(独立董事)
    
    委 员:于建青(独立董事) 周云(董事)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权玉华(独立董事)
    
    委 员:于建青(独立董事)周云(董事)
    
    3、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主任委员:韩旭(董事)
    
    委 员:武滨(独立董事)、权玉华(独立董事)
    
    4、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于建青(独立董事)
    
    委 员:权玉华(独立董事)周云(董事)
    
    以上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本次董事会同意聘任尹世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 立 董 事 就 此 事 项 发 表 独 立 意 见,内 容 全 文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本次董事会同意聘任韩春林先生、周云女士、俞斌先生、阎明涛先生、杨博先生、魏清义先生、逄敏女士、苏立臣先生、秦晓华先生、栾彤辉先生、彭易奎先生、刘廷利先生、周其涛先生、李喆先生、张寿凯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内容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将原《公司章程》中总经理、副总经理改为总裁、副总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对《公司章程》中涉及的部分条款一并进行完善和修订,形成适用的《公司章程》。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本次董事会同意聘任周云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事就 此事项发 表独立意见,内容全文 刊登于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俞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董 事 就 此 事 项 发 表 独 立 意 见,内 容 全 文 刊 登 于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八、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同意聘任王秀婷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九、审议通过《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董事会认为本公司符合关于向《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的合格投资者(以下简称“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现行规定,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9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合格投资)方案的议案》
    
    为进一步拓宽公司融资渠道,优化调整公司财务结构,促进公司更好更快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结合公司财务、经营现状的基础上,公司初步拟定本次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公司债券”)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和发行方式
    
    本次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的票面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含20亿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40%,拟分期发行,首期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及发行期次安排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公司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公司债券采取公开发行的方式,拟选择分期向合格投资者发行公司债券。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具备相应风险识别和承担能力且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200人。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四)挂牌转让方式——发行债券的上市
    
    本次公司债券将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拟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转让。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五)债券品种及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也可以是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确定,并在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说明书》中予以披露。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六)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的票面年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结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与主承销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共同协商确定,债券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七)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方式为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同支付。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财务状况与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九)承销方式
    
    本次公司债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十)担保安排
    
    本次公司债券不提供担保。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十一)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本次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到位后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十二)偿债担保措施
    
    本次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同意公司至少采取如下措施,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与下述措施相关的一切事宜: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十三)决议有效期
    
    本次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十四个月。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安排,为合法、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相关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公司债券有关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期数及各期发行规模、是否设计回售条款、利率调整条款和赎回条款等含权条款、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转让方式及决定募集资金具体使用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中介机构;
    
    3、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负责具体实施和执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申报、上市交易或挂牌转让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上市及转让相关所有必要的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各种公告等,并根据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5、根据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的实际到位时间、资金量、公司债务结构调整及资金使用需要,最终确定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
    
    6、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审批的事项之外,授权董事会依据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或新的市场条件对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在市场环境或政策法规发生重大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开展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
    
    8、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威海衡健医院管理有限公司 72%的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威海衡健医院管理有限公司72%的股份,以北京天元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9年10月28日出具的《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威海市衡健医院管理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圆开评报字[2019]第 000258 号)作为交易依据,收购价合计人民币4287.78万元。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和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由于威海衡健医院管理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控股股东韩旭、张仁华夫妇,故关联董事张仁华、韩旭、韩春林回避表决。
    
    本议案以5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内蒙古包氏蒙医国际整骨医院有限公司 70%的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内蒙古包氏蒙医国际整骨医院有限公司 70%的股份,以北京天元开资产评估有限公司2019年10月28日出具的《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股权收购涉及的内蒙古包氏蒙医国际整骨医院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项目资产评估报告》(天圆开评报字[2019]第 000257 号)作为交易依据,收购价合计人民币687.4万元。独立董事对此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和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内容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由于此次收购内蒙古包氏蒙医国际整骨医院有限公司 70%的股份系公司控股股东张仁华女士以及其子韩春林先生的股份,故关联董事张仁华、韩旭、韩春林回避表决。
    
    本议案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9年11月15日下午15时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2019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议案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董事会决议。
    
    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瑞康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年10月31日
    
    附件:
    
    公司董事长、副董事长及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韩旭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烟台二运公司职业高中教师,烟台二运公司企管科科员,山东瑞康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山东瑞康药品配送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本公司董事长。
    
    张仁华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6年出生,大专学历,药剂师。历任烟台山医院团总支书记,山东瑞康药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瑞康药品配送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山东省人大代表。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韩旭、张仁华夫妇,两人目前合计持有公司31.59%股份,韩旭先生持有公司12.46%的股份,张仁华女士持有公司19.13%的股份,韩春林先生系韩旭、张仁华夫妇之子,构成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与其他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韩旭先生、张仁华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尹世强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制剂室主任、药剂科主任、副院长,国药控股天津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总经理。
    
    尹世强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尹世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韩春林先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1993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投融资部总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韩春林先生系董事韩旭、张仁华夫妇之子,构成关联关系,除此之外,韩春林先生与上市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韩春林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云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烟台市医药公司组织科干事,烟台市医药公司下属企业劳资主管,山东瑞康药业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山东瑞康药品配送有限公司人力资源中心经理、总监、监事,现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副总经理。
    
    周云女士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其持有公司555,10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周云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俞斌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出生,上海财经大学税务专业经济学学士、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凯瑞商学院金融与财务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曾任上药控股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财务与资产管理部总经理;上药康德乐(上海)医药有限公司财务总监;上海市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部副总经理;江西南华医药有限公司监事长;上海苏丹制药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得一医药有限公司董事等。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俞斌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俞斌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阎明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5年出生,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执业药师。历任烟台中策药业公司生产科长、销售科长,烟台益生药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瑞康药业配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山东瑞康药品配送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阎明涛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阎明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杨博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3年出生,研究生学历。历任山东瑞康药品配送有限公司采购主管、监事、董事。现任本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杨博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杨博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魏清义先生:新加坡国籍,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甲骨文亚太地区有限公司经理,微软(中国)有限公司总监,富士施乐(中国)有限公司总监,思爱普(中国)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魏清义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魏清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逄敏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出生,专科学历。历任烟台泰来模具有限公司出纳、会计、主管会计,烟台表壳厂主管会计。山东瑞康药业有限公司主管会计、财务经理,山东瑞康药品配送有限公司审计总监、商务事业部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逄敏女士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逄敏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苏立臣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历任烟台市医药物资经营总公司会计、会计主管,烟台市医药公司审计、会计主管,烟台医药国有控股有限公司会计主管,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本公司财务总监,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苏立臣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其持有公司565,70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苏立臣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秦晓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企划,解放日报报业集团记者、编辑,太平洋安泰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现建信人寿)企划主管,浙商控股集团上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部总监、投资主办人,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秦晓华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止目前,其持有公司526,200股;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秦晓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栾彤辉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7年出生,大专学历。历任山东省农业机械集团青岛公司财务处副处长,青岛宝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栾彤辉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栾彤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彭易奎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浙江省医药供销公司销售员,浙江康大医疗设备有限公司销售主管,江西康大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南昌普健实业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检验事业部总经理。
    
    彭易奎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彭易奎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刘廷利先生:中国国籍,1970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莱州市粮食收储管理中心西由收储站主管会计,莱州市梁郭粮食管理所主管会计,北京同仁堂山东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主管会计,山东瑞康药品配送有限公司审计总监,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审计部总经理。
    
    刘廷利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刘廷利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周其涛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8年出生,大专学历。历任烟台中策药业有限公司大区经理,国药控股烟台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华润烟台医药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周其涛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周其涛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喆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出生,硕士学历。历任加拿大永明金融蒙特利尔分部理财顾问、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多伦多分部基金管理专员、国金证券上海承销保荐分公司投行项目经理,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资金管理部总经理。
    
    李喆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李喆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张寿凯先生:中国国籍,拥有加拿大永久居留权,1986年出生,硕士学历。在海外期间创办HAIXIN公司从事境外投资及BOT业务运营。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张寿凯先生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张寿凯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秀婷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7年出生,本科学历。曾任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助理,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3年10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王秀婷女士与上市公司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情形。经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王秀婷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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