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简称:中国中冶 A股代码:601618 公告编号:临2019-059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冶”、“公司”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9年10月29日-30日在中冶大厦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七名,实际出席董事七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通过《关于中国中冶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同意中国中冶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2.同意在境内外股票上市地根据适用法律法规披露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披露的《中国中冶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通过《关于中冶交通申请与五矿证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业务的议案》
同意中冶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冶交通”)与五矿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矿证券”)开展应收账款资产支持证券业务,中冶交通将其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担保权益转让给由五矿证券设立并担任专项计划管理人的专项计划(以下简称“专项计划”),并通过专项计划发行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约人民币 5.4 亿元,期限不超过3年。中国中冶作为专项计划流动性差额支付承诺人,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提供流动性差额支付。中冶交通向五矿证券支付承销费和管理费人民币150万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交易各方遵循市场规则,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签署协议,并按照约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业务也不因此类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国文清、张兆祥、林锦珍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此,四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与关联方合作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公告》。
三、通过《关于二十二冶拟收购中国五矿集团(唐山曹妃甸)矿石控股有限公司10%股权并请求股份公司对其进行增资的议案》
同意中国二十二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二十二冶”)采用协议方式,以不高于资产评估值的价格收购河北纵横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中国五矿集团(唐山曹妃甸)矿石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曹妃甸矿石公司”)10%股权,承继其在该公司的全部股权对应的权利和义务,并将向曹妃甸矿石公司履行7,938.90万元出资义务。同时,为支持二十二冶完成对曹妃甸矿石公司的实缴出资义务,同意中国中冶对二十二冶货币增资人民币8,000万元。增资完成后,二十二冶注册资本金由人民币270,00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278,000万元,仍由中国中冶100%控股。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决策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交易各方遵循市场规则,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签署协议,并按照约定享有权利履行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业务也不因此类交易形成对关联方的依赖。
本议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国文清、张兆祥、林锦珍对本议案回避表决,因此,四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四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另行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中国冶金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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