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300647 股票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19-103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及控股股东
提供关联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业务及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超频三”)于2019年09月26日召开了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及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惠州超频三”)与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恒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具体金额以双方签订的实际融资租赁合同为准,融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
公司及部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同意为惠州超频三上述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担保事项以海通恒信与公司及部分控股股东实际签订的具体担保协议为准,担保金额以海通恒信与惠州超频三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09月11日、2019年09月26日分别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暨公司及控股股东提供关联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83)、《2019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9-090)。
近日,惠州超频三与海通恒信签署了《融资回租合同》,将其自有的一批设备作为租赁物以售后回租方式与海通恒信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为人民币2,700万元,融资期限为24个月。公司、杜建军先生及刘郁女士就上述融资租赁事项与海通恒信分别签署了《保证合同》,现将以上交易具体情况及合同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惠州超频三自有设备一批
2、资产类型:固定资产
3、权属状态:惠州超频三保证租赁物件所有权转让之时其对租赁物件享有完全的所有权,租赁物件之上未设定任何债权,且未被设定任何担保物权及其他权利。
4、设备评估价值:共计人民币 27,013,581.98 元
三、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融资回租合同主要内容
1、出租人: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承租人: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3、租赁方式:售后回租
4、融资金额:人民币 2,700 万元
5、租赁期限:租赁期为 24 个月,租金总期数共 8 期,自实际起租日起算。
6、留购价款:人民币 100 元。
7、租赁物的所有权:自出租人向承租人支付租赁物转让价款之日,租赁物所有权转移至出租人所有。租赁期间,承租人对租赁物享有占有和使用权。租赁期满,承租人无违约状态存续、自行清偿完毕本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后,且承租人支付留购价款人民币100元后,出租人将租赁物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二)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
2、债务人:惠州市超频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3、债权人:海通恒信国际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4、担保金额:合计人民币2,700万元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担保范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对债权人负有的所有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全部租金(包括提前终止情况下加速到期的前述款项)、留购款等主合同项下约定的全部应付款项(上述债务,对于债务人而言即为待清偿的“主债务”,对债权人而言即为待实现的“主债权”),及由于债务未履行产生的一切迟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因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公证费、拍卖费及其它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以及根据主合同规定因贷款利率变化及法律、法规、政策变动而必须增加的款项。
7、保证期间: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对债权人所负的所有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若主债务履行期限延长的,保证期间顺延。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总额为21,29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6.87%;其中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9,290万元,占公司2018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3.41%。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五、备查文件
1、《融资回租合同》;
2、《保证合同》(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杜建军先生、刘郁女士)。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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