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真审议了公司《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我们认为本次对孙公司的担保业务有利孙公司的业务发展,且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和《公司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公司为黎阳天翔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崔荣军、祝祥军、张陆洋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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