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114号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和29日,你公司披露《关于下属公司区块链农业生产溯源系统通过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的公告》(以下简称“备案公告”)和《关于控股子公司在雄安新区项目预中标的公告》(以下简称“中标公告”)称,你公司下属公司好农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农易”)自主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区块链农业生产溯源系统”通过国家网信办备案;控股子公司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园林”)与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雄安新区2019年植树造林项目(秋季)生态游憩林部分施工总承包第四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为2.4亿元。
我部对上述事项高度关注,请你公司核查并说明以下事项:
1.国家网信办网站显示,《关于发布第二批境内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编号的公告》于2019年10月18日发布,你公司直至10月28日才披露备案公告。请你公司自查未能及时披露的原因,是否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
2.备案公告显示,你公司全资子公司京蓝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为北京京蓝云商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蓝云商科技”)的有限合伙人,持有其99.5%份额,京蓝云商科技持有京蓝云智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云智联”)99%股权,而好农易为京蓝云智联的全资子公司。请结合上述股权架构说明将好农易纳入你公司并表范围的依据,并结合好农易近三年财务数据说明国家网信办公布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事项对你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3.备案公告显示,当前“区块链农业生产溯源系统”已为内蒙、河北、新疆、宁夏等区域的农业企业提供生产溯源服务,特别在兴安盟数字农场的水稻种植上已与阿里云联合建立从种植到加工、运输、零售的全过程区块链溯源服务,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在上述区域的主要客户、订单和销售情况,以及与阿里云合作的具体内容。
4.请结合好农易主营业务情况、技术研发投入、目前在区块链技术方面的研究应用阶段、核心技术的掌握情况、规模应用方面的技术可行性、资金情况、人员储备、未来发展规划等情况,说明好农易区块链业务是否具有相应的业务基础和可实现性。
5.中标公告显示,京蓝园林此次仅为预中标,尚未收到《中标通知书》或相关确认文件。请说明最终中标的可能性,并结合京蓝园林在联合体中承担的项目及订单金额占比、成本预算情况,说明上述预中标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
请你公司在10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
2019年10月28日
关于对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19〕第114号
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10月28日和29日,你公司披露《关于下属公司区块链农业生产溯源系统通过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的公告》(以下简称“备案公告”)和《关于控股子公司在雄安新区项目预中标的公告》(以下简称“中标公告”)称,你公司下属公司好农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好农易”)自主研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区块链农业生产溯源系统”通过国家网信办备案;控股子公司京蓝北方园林(天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园林”)与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为雄安新区2019年植树造林项目(秋季)生态游憩林部分施工总承包第四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投标报价为2.4亿元。
我部对上述事项高度关注,请你公司核查并说明以下事项:
1.国家网信办网站显示,《关于发布第二批境内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编号的公告》于2019年10月18日发布,你公司直至10月28日才披露备案公告。请你公司自查未能及时披露的原因,是否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
2.备案公告显示,你公司全资子公司京蓝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为北京京蓝云商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京蓝云商科技”)的有限合伙人,持有其99.5%份额,京蓝云商科技持有京蓝云智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蓝云智联”)99%股权,而好农易为京蓝云智联的全资子公司。请结合上述股权架构说明将好农易纳入你公司并表范围的依据,并结合好农易近三年财务数据说明国家网信办公布区块链信息服务备案事项对你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影响,并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3.备案公告显示,当前“区块链农业生产溯源系统”已为内蒙、河北、新疆、宁夏等区域的农业企业提供生产溯源服务,特别在兴安盟数字农场的水稻种植上已与阿里云联合建立从种植到加工、运输、零售的全过程区块链溯源服务,请补充说明你公司在上述区域的主要客户、订单和销售情况,以及与阿里云合作的具体内容。
4.请结合好农易主营业务情况、技术研发投入、目前在区块链技术方面的研究应用阶段、核心技术的掌握情况、规模应用方面的技术可行性、资金情况、人员储备、未来发展规划等情况,说明好农易区块链业务是否具有相应的业务基础和可实现性。
5.中标公告显示,京蓝园林此次仅为预中标,尚未收到《中标通知书》或相关确认文件。请说明最终中标的可能性,并结合京蓝园林在联合体中承担的项目及订单金额占比、成本预算情况,说明上述预中标对公司业绩的具体影响。
请你公司在10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我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提醒你公司及全体董事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规及《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管理部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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