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03 证券简称:昊志机电 公告编号:2020-009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一)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32,952,669 股,占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昊志机电”或“公司”)总股本的 11.60%,本次解除限售后
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 32,952,6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60%。
(二)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0 年 2 月 21 日(星期五)。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发行情况和股本变动情况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308号)核准,公司向广州市玄元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玄元定增精选证券投资基金认购)、青岛昌戎投资管理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管理人为昌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玄元(横
琴)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以其管理的玄元横琴4号私募投资基金认购)共计3名特
定对象非公开发行32,952,669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于2019年2月2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限售期为12
个月(自新增股份上市首日起算)。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251,036,420股增加至283,989,089股。
(二)自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总数未发生变化。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83,989,089股;其中,有限售条件股份为128,894,397
股(包括高管锁定股95,941,728股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32,952,669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45.39%。
二、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的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玄元定增
精选证券投资基金、昌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青岛昌戎投资管理合伙企
业(有限合伙)和玄元(横琴)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玄元横琴 4 号私募投资基金
共计 3 名股东。
(一)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相关承诺情况
上述股东在公司2017年度创业板非公开发行股票中所作的承诺:根据《证券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规规定,本公司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中
获配的昊志机电股票进行锁定处理,锁定期为自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12个月。本
次发行取得的昊志机电股份在锁定期届满后,本公司将遵守《公司法》、《证券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2017年5月)等法律、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交易所相关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若监管机关
对本公司的锁定期进行调整,则昊志机电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锁定期也将作
相应调整。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的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各项承
诺。
三、本次申请解除限售股份股东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上市公司对
上述股东的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的情况说明
经核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
形,公司也不存在向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违规提供担保的情形。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2020年2月21日(星期五)。
(二)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2,952,6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0%;
其中,实际可上市流通的数量为32,952,66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60%。
(三)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3名,具体明细为:
所持限售股 所持限售股占 本次上市流 剩余限售
序
名称 股份数量 公司总股本的 通的股份数 股数量
号
(股) 比例(%) 量(股) (股)
广州市玄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 13,705,097 4.83 13,705,097 0
玄元定增精选证券投资基金
昌戎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2 青岛昌戎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 13,179,611 4.64 13,179,611 0
合伙)
玄元(横琴)股权投资有限公司-
3 6,067,961 2.14 6,067,961 0
玄元横琴 4 号私募投资基金
合计 32,952,669 11.60% 32,952,669 0
注: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的情况。
(四)公司董事会将监督相关股东在出售股份时严格遵守相关承诺及《公司
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并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股东履行承
诺的情况。
五、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股份数量 比例(%) 增加 减少 股份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128,894,397 45.39 0 32,952,669 95,941,728 33.78
高管锁定股 95,941,728 33.78 0 0 95,941,728 33.78
首发后限售股 32,952,669 11.60 0 32,952,669 0 0.00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155,094,692 54.61 32,952,669 0 188,047,361 66.22
三、股份总数 283,989,089 100.00 32,952,669 32,952,669 283,989,089 100.00
注:本公告中“比例”数据差异系因四舍五入方式计算造成。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昊志机电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
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
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做出的承诺;截至核查意见出具之日,公司与本次限售股份
解除限售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和完整,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
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昊志机电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一)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书;
(二)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三)股份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表;
(四)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五)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州市昊志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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