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44 证券简称:杰赛科技 公告编号:2020-002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证监局对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
施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2020年2月13日印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普、朱海江、叶桂梁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2020】20号)(以下简称“《监管措施决定书》”),现将《监管措施决定书》的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普、朱海江、叶桂梁:
经查,我局发现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赛科技或公司)存在以下违规问题:
一、内部控制存在缺陷。一是客户信用管理不到位。杰赛科技对相关新开发客户未建立严格的信用保证制度。二是资金活动管控不到位。杰赛科技曾发生在未履行相关审批程序的情况下开具商业承兑汇票导致公司发生资金损失的问题。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9号——销售业务》第五条、《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6号——资金活动》第二十一条、《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7号——采购业务》第十三条等规定。
二、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充分。截至2018年12月31日,杰赛科技对深圳市八羽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八羽韵)的2734.04万元应收账款处于逾期状态。此前,八羽韵曾于2017年向公司背书虚假的银行承兑汇票,并曾两批次向公司出具及背书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均无法兑付。杰赛科技对上述应收账款仅按照账龄计提10%坏账准备,而未根据应收账款预计可回收金额合理估计坏账情况,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2006年)》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上述问题导致公司2018年年报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信息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
原普作为杰赛科技时任董事长,朱海江作为公司时任总裁,叶桂梁作为公司时任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依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内部问责,于收到本决定书30日内向我局报送公司整改报告、内部问责情况,并抄报深圳证券交易所。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上述《监管措施决定书》所提出的问题,深刻反思公司在内部控制、会计核算、信息披露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深刻反思在特殊复杂情况中如何从不同角度审视风险事项及应如何采取更加谨慎措施的问题。近期,公司将严格按照广东证监局的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尽快形成整改报告,并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以本次整改为契机,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进一步增强规范运作意识,不断完善内部控制,提升会计工作水平,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提高公司的经营质量。
特此公告。
广州杰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年2月15日
查看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