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宙邦: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2-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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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300037 证券简称:新宙邦 公告编号:2020-010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0年2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0年2月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覃九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收回部分激励对象股权激励已获授权益并回购注销其尚
    
    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赵志明、宋春华、陈群合计3人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出任过公司监事,出现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赵志明、宋春华、陈群未行使权益应当由公司统一回购注销,已经行使权益的,激励对象应当返还已获授权益。公司将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对上述3名人员已解除限售已减持的合计43,925 股股票所得收益进行收回,对其已解除限售尚未减持的合计396,075 股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216,000 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本次收回已减持股票的所得收益以实际交易产生的税后收益金额为准;本次回购注销价格为14.615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378,646,368股减少至378,034,293 股。
    
    《关于收回部分激励对象股权激励已获授权益并回购注销其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8)、独立董事独立意见、相关法律意见书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09)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于2020年2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深圳新宙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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