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频三:关于部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来源:巨灵信息 2020-02-1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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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票代码:300647 股票简称:超频三 公告编号:2020-011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02月1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了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公司部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郁女士、张魁先生拟向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借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借款用途为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最终利息支出以实际借款金额及时间为计算标准,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及借款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刘郁女士、张魁先生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刘郁女士现任公司董事,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张魁先生暂未在公司任职,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郁女士持有本公司股份54,270,000股,持股比例为22.81%;张魁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34,830,000股,通过深圳市吉信泰富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834,352股,张魁先生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7,664,35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83%。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了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刘郁女士、张魁先生拟向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借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借款用途为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最终利息支出以实际借款金额及时间为计算标准,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及借款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本次借款系交易双方自愿协商的结果,无任何其他额外费用,也无需公司向其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由于突发疫情的出现,不仅侵蚀着居民的生命健康安全,也对企业的发展发出了不确定性的信号。公司部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郁女士、张魁先生为提振公司信心,保障公司经营的不时之需,特向公司以提供借款的方式,增强公司资金的流动性,为公司在当前疫情的状况下,注入确定性因素,支持公司的发展。刘郁女士、张魁先生对公司提供的借款利率为同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保证了公司资金运转,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公司于2020年2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及融资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暨关联担保的相关议案,刘郁女士同意为公司向相关银行及融资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无偿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上述事项已经董事会审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除前述关联交易、本报告中所述关联交易外,2020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刘郁女士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除本报告中所述关联交易外,2020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张魁先生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向部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郁女士、张魁先生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有息借款额度,借款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年,借款利率为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借款用途为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最终利息支出以实际借款金额及时间为计算标准,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及借款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公司本次与刘郁女士、张魁先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正常经营发展的需要,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提高融资效率,减少融资成本。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七、独立董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本次向关联方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事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为了支持公司经营发展,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减少融资成本,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其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为支持公司经营发展,公司部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郁女士、张魁先生拟向公司提供借款,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有利于拓宽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来源,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本次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关联董事已依法回避表决,本次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超频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0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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