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572 证券简称:康恩贝 公告编号:临 2019-085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的《关于修订
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2019 年 5 月 9 日
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
[2019]8 号)、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
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对公司会计政策、会计科目进行相应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只涉及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和调整,对公司资产总额、净资
产、营业收入、净利润及现金流量均不产生影响,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
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财务报表格式调整
财政部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
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在原财会[2018]15 号文件的基础上对财务报表格式
进行了部分调整。
2、会计准则修订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
性资产交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修
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通知》(财会[2019]9 号),要求在所有执行企
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实施。2019 年 8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会计准则并相应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公司自 2019 年
半年度报告起按照财会[2019]6 号、财会[2019]8 号、财会[2019]9 号文件规定的要求
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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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一)财务报表格式调整的主要内容
公司编制 2019 年半年度及后续的财务报表将执行财会[2019]6 号文件的编报要
求,主要变更资产负债表部分项目的列报:
1、原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应收票据”和“应
收账款”两个项目;原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应付票
据”和“应付账款”两个项目。
2、资产负债表新增“应收款项融资”项目,反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
3、利润表新增“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项目,反映因转让
等情形导致终止确认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4、利润表新增“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项目,反映按照《企 业
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的要求计提的各项
金融工具信用减值准备所确认的信用损失。
5、利润表中将 “减:资产减值损失”调整为“加: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填列)”;将 “减:信用减值损失”调整为“加: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 号
填列)”。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变更的主要内容
1、在准则的适用范围方面,将应适用其他准则的交易进行了明确。
2、明确了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确认时点。对于换入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入资产
符合资产定义并满足资产确认条件时予以确认;对于换出资产,企业应当在换出资产
满足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终止确认。
3、在货币性资产定义方面,强调收取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权利。
4、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具有商业实质,或者虽具有商业实质但换入资产的公允
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时,同时换入的多项资产的,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总额的分摊依据,
在“换入资产的原账面价值的相对比例”基础上增加“其他合理的比例”。
5、附注披露内容增加“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是否具有商业实质及其原因”。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变更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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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债务重组定义方面,强调重新达成协议,不再强调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
债权人作出让步,将重组债权和债务指定为《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
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范畴。重组债权和债务的会计处理规定与新金融工具准则相互
呼应。
2、对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方式进行债务重组的,明确了债权人初始确认受让
的金融资产以外的资产时的成本计量原则。
3、明确了债权人放弃债权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4、信息披露方面删除了对或有应收和或有应付的披露、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
依据。对债权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对联营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增加额及投资
比例的披露,对债务人增加了债务重组导致的股本等所有者权益增加额的披露。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
交换》 财会[2019]8 号)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 财会[2019]9 号)
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 2019 年度以及本期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和所有者
权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关于本次会计证政策变更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的通知》(财会[2019]8 号)、《关于印发修订<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的
通知》(财会[2019]9 号)的规定进行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现时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执行会计政策变更。
(二)监事会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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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九届监事会六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9 年 8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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