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董事行为指引》《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崇义章源钨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谨对《关于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事前向我们提交了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事前审查。经核查,2017 年公司与西
安华山的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未超过预计总金额,但低于预计总金额 20%以上,是
由于 2017 钨行业市场需求回暖,公司粉末产品订单量饱和,未能供给西安华山足够的
产品。2017 年公司与西安华山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符合
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
不会产生重大影响。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行为,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
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原则为执行市场价,定价公允、合理,
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本
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进行了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
决,董事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综
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 2018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
计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潘峰 王安建
张洪发
崇义章源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