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濮阳惠成
股票代码:300481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余惠龙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劳动北路42号
通讯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劳动北路42号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18年1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编写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权益变动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
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公司拥有权益的情况。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
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作出任
何解释或者说明。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7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 8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9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0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报告书中作如下释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指 新余惠龙投资有限公司
濮阳惠成、上市公司 指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本报告书 指 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收购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准则 15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元 指 人民币元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新余惠龙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劳动北路42号
法定代表人:刘秀民
出资额:陆佰万元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9006881819103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企业法人
主要经营范围:企业投资、实业投资、资产管理、企业管理(不含金融、证
券、期货、保险业务)、项目投资策划。(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营业期限:2009年04月29日至2019年04月28日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刘秀民 300 50%
常庆彬 300 50%
合计 600 100%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新余惠龙投资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劳动北路42号
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姓名:刘秀民,职务:执行董事,性别:男,
国籍:中国,长期居住地:河南省濮阳市华龙区胜利西路249号院,无境外永久
居留权,未在上市公司任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负责人在最近五年内均没有收到行政处罚、刑事处罚
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形。
2.信息义务人及一致行动人股权关系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
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新余惠龙投资有限公司资金需要。
二、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在未来 12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继续减
持其持有的濮阳惠成股份的可能性,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减持前持有上市公司的情况
本次股份权益变动前,新余惠龙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濮阳惠成 1620 万股,
占濮阳惠成总股本的 10.12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情况
1.新余惠龙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及集中竞价减
持濮阳惠成无限售流通股占比累计达到 5.01%,共计 7,944,300 股。减持具体情
况如下:
减持比例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元) 减持股数(股)
(%)
2016 年 7 月 7 日 46.18 2,000,000 1.25
2016 年 7 月 8 日 46.12 2,050,000 1.29
大宗交易
2017 年 1 月 17 日 25.21 2,000,000 1.25
新余惠龙投资 2017 年 1 月 19 日 24.59 1,037,500 0.65
有限公司 2018 年 1 月 12 日 22.70 617,800 0.38
集中竞价 2018 年 1 月 15 日 22.51 139,000 0.08
2017 年 1 月 24 日 24.11 100,000 0.06
合计 35.55 7,944,300 5.01
2.本次权益变动前,新余惠龙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濮阳惠成1620万股,占
濮阳惠成总股本的10.125%。
本次权益变动后,新余惠龙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濮阳惠成825.57万股,占
濮阳惠成总股本的5.12%。
三、本次权益变动涉及的权利限制
本次权益变动后,新余惠龙投资有限公司直接持有濮阳惠成825.57万股,其
中486万股为限售股。截至本报告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的濮阳惠成股份
不存在被质押、冻结的情况。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8年1月12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其持有的濮阳惠成股份
61.78万股,减持股份占减持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38%。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8年1月15日通过集中竞价减持其持有的濮阳惠成股份13.9万股,减持股份占
减持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0.08%。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8年1月24日通过集中竞
价减持其持有的濮阳惠成股份10万股,减持股份占减持当时上市公司总股本的
0.06%。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签署之日,本报告书已按照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
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
披露人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余惠龙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第八节 备查文件
1.新余惠龙投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经签署的本报告书文本;
3.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文件;
4 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地点: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联系人:魏鸿鹄
电话:0393-8910373
附件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濮阳惠成电子材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濮阳市胜利路西段
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 濮阳惠成 股票代码 300481
新 余 惠 龙 投 资 有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江西省
限公司 注册地
增加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 减少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
变化 不变,但持股人发
生变化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 □
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 否
否
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大宗交易) (请注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
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直接持有濮阳惠成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 1620 万股,占减持时濮阳惠成总股本的 10.125%。
行股份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
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濮阳惠成 825.57 万股,
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 占减持时濮阳惠成总股本的 5.12%。
比例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
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 是 否 □
继续减持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
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
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
容予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 否 □ 不适用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
益的问题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
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 是 □ 否 □ 不适用
债,未解除公司为其
负债提供的担保,或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
他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
是 □ 否 □ 不适用
取得批准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 否 □ 不适用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濮阳惠成电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权益变动报告书》相关方签
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余惠龙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