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科院:关于“复杂气候环境下装备性能综合检测公共服务平台”等获得政府奖励及补助的公告

来源:巨潮网 2018-01-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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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215 证券简称:电科院 公告编号:2018-002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复杂气候环境下装备性能综合检测公共服务平台”等

获得政府奖励及补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及合

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成都三方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方公司”)、

全资子公司苏州国环环境检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国环检测公司”),自 2017

年1月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累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1168.23万元;其中收到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808.23万元(未经审计),约占本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

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1.44%;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360

万元(未经审计),约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的0.19%。现将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全资子公司2017年度期间收到的各类政府

补助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公司

1、根据苏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省军民融合发展办公室<关于下

达2017年度省级军民融合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计划和补助资金的通知>的通知》(苏

发改办(2017)66号),苏州市吴中区发改局、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关于下达

2017年度省级军民融合发展引导资金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公司“复杂气候环

境下装备性能综合检测公共服务平台”获得2017年省级军民融合引导资金300万

元。该笔引导资金已于2017年12月26日到账,系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

补助资金当期确认计入递延收益。

2、根据苏州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认定2016年度苏州市平台经济

示范企业和平台特色基地的通知》(苏府办[2017]192号),公司被认定为“2016

年度苏州市平台经济示范企业”。根据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苏州市吴中区发展

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平台经济示范企业和首次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企业统

计单位名录库的平台企业奖励资金的通知》(吴财企(2017)37号),公司获得

奖励资金100万元。该笔奖励资金已于2017年9月27日到账,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

补助,于收到补助资金当期确认为收益。

3、根据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苏州市吴中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 2016

年第二批省级现代服务业(其他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吴财企 [2017]16

号),公司获得省级生产型服务业领军企业荣誉,获得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

引导资金(一次性奖励)100 万元。该笔奖励资金已于2017年5月19日到账,系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补助资金当期确认为收益。

4、根据苏州市吴中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省级现代服务业发

展专项引导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吴发改服 [2016]15号)、苏州市吴中区财

政局《关于下达2016年度省级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引导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 吴

财企[2016]76号),公司“12kV直流试验系统”项目获得2016年度省级现代服务

业发展专项资金即贷款贴息60万元。该笔扶持资金已于2017年1月11日到账,系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补助资金当期确认计入递延收益。

5、根据苏州市吴中区科学技术局、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层转省财政厅、

科技厅关于下达2016年省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吴中区)》

(吴科计[2016]49号、吴财科[2016]66号),公司“江苏省企业重点研发机构”获

得2016年省创新能力建设专项资金60万元。该笔补助资金已于2017年1月10日到

账,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补助资金当期确认为收益。

6、根据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

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公司获得稳岗补贴26.26万元、19.41

万元,合计45.66万元。该两笔补贴已分别于2017年6月22日和2017年8月29日到

账,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补助资金当期确认为收益。

7、根据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关于下达吴中区2016年度综合表彰大会专项

奖励资金的通知》(吴财预(2017)10号),公司获得奖励资金30万元。该笔奖

励资金已于2017年5月10日到账,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补助资金当

期确认为收益。

8、根据苏人社函[2012]443号,公司于2017年12月25日收到省级2016年度博

士后资助经费共计25万元。该资助经费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补助资

金当期确认为收益。

9、根据苏州市吴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申领吴中紧缺、高层次

人才引进资助经费的通知》,公司获得人才资助经费24万元。该笔资助经费已于

2017年12月25日到账,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补助资金当期确认为收

益。

10、根据苏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财政局根据《关

于下达2016年苏州市第二十五批科技发展计划(技术标准资助)项目经费的通知》

(苏质技监发(2016)71号,苏科资(2016)266号,苏财教字(2016)158号),

以及苏州市吴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苏州市吴中区科学技术局、苏州市吴中区财

政局根据《关于下达2016年苏州市第二十五批科技发展计划(技术标准资助)项

目经费(吴中区部分)的通知》(苏市监发(2017)1号,吴科计(2017)4号,

吴财科(2017)3号),公司“国标修订:脉冲电器围栏及其安装和安全运行;

国标制定:高压机柜通用技术规范”获得资助20.4万元,“全国质量监管重点产

品检验方法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高压开关类产品检验方法专业工作组”获得资助3

万元,共计23.4万元。该两笔经费已于2017年6月8日到账,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

补助,于收到补助资金当期确认为收益。

11、根据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和苏州市吴中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下达

2017年度苏州市级工业经济升级版专项资金扶持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吴

财企[2017]50号),公司“关于对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进行标准认证体系

(IECEx)”获得市级工业经济升级版(生产性服务业专项)(国际互认)专项

扶持资金20万元。该笔扶持资金已于2017年11月23日到账,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

补助,于收到补助资金当期确认为收益。

12、根据苏州市吴中区科学技术局、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关于下达苏州市

2017年度第四批科技发展计划(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专项)项目及经费(吴中区部

分)的通知》(吴科成(2017)10号、吴财科(2017)43号),公司获得苏州市

2017年度第四批科技发展计划科技服务机构绩效补助20万元。该笔绩效补助已于

2017年8月7日到账,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补助资金当期确认为收益。

13、根据苏州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对2016年度为开发区经

济社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的决定》,公司获得奖励资金20万元。

该笔奖励资金已于2017年5月10日到账,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补助

资金当期确认为收益。

14、根据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7年度申领苏州市姑苏重点

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资助经费的通知》(苏人保开(2017)11号),公司获得重点

产业紧缺人才引进资助经费17万元。该笔资助经费已于2017年12月25日到账,系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补助资金当期确认为收益。

15、根据苏州市吴中区财政局、苏州市吴中区商务局《关于下达2016年吴中

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吴财企(2017)21号),公司服务外包获得补助

资金14.70万元。该笔补助资金已于2017年8月3日到账,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于收到补助资金当期确认为收益。

16、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和

省资助招收博士后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7]90号),公司获得2017

年度江苏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人才补助经费4万元。该笔补助经费已于2017年9

月30日到账,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补助资金当期确认为收益。

17、公司于2017年5月12日收到苏州市吴中经济开发区人武办拨付给公司的

人武装备经费3万元。该笔经费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补助资金当期

确认为收益。

18、根据苏州市吴中区科学技术局、苏州市吴中区知识产权局、苏州市吴中

区财政局根据《关于下达2017年度第二批专利专项经费的通知》(吴科专[2017]

第10号、吴财科[2017]第26号),公司获得专利授权奖励资金0.9万元。该笔奖

励资金已于2017年7月12日到账,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补助资金当

期确认为收益。

19、根据苏州市吴中区科学技术局、苏州市吴中区知识产权局、苏州市吴中

区财政局根据《关于下达2017年度第三批专利专项经费的通知》(吴科专[2017]

第11号、吴财科[2017]第30号),公司获得专利申请资助资金0.6万元。该笔资

助资金已于2017年8月4日到账,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补助资金当期

确认为收益。

综上,公司共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868.26万元,上述政府补助均与公司日常

经营活动有关,但上述政府补助均不具有可持续性。

二)公司控股子公司三方公司

1、根据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下达2017年成都

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成财企[2017]99号),三方

公司获得2017年成都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补助资金172万元。该笔

补助资金已于2017年11月7日到账,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补助资金

当期确认为收益。上述政府补助与三方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但不具有可持续

性。

2、根据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成都市科技企业创新券实施

管理暂行办法>》(成科字[2016]41号),三方公司获得成都生产力促进中心拨

付的科技创新补贴34.80万元、4.86万元、4.75万元、6.35万元,合计50.76万元。

该四笔补贴已于2017年6月15日、2017年8月31日、2017年9月1日分别到账,系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补助资金当期确认为收益。上述政府补助与三方公

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具有可持续性。

综上,三方公司共计收到政府补助222.76万元。

三)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国环检测公司

1、根据苏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苏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2017年度苏

州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苏经信综法[2017]2号),苏国环检测

公司“苏州市环境安全风险测评公共服务平台”取得生产性服务业专项检验检测

项目类(做大做强)扶持资金30万元。该扶持资金已于2017年12月11日到账,系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补助资金当期确认为收益。

2、根据《苏州高新区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国环检测公司取得

苏州高新区科技局拨付的专利资助资金14.3万元和6.8万元,共计21.1万元。该

两笔资助资金已分别于2017年7月18日和2017年12月6日到账,系与收益相关的政

府补助,应于收到补助资金当期确认为收益。

3、根据苏州市科学技术局、苏州市财政局《关于下达苏州市2017年度第四

批科技发展计划(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专项)项目及经费的通知》 苏科资[2017]204

号),苏国环检测公司获得苏州市2017年度第四批科技发展计划科技服务机构绩

效补助20万元。该笔绩效补助已于2017年11月28日到账,系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

助,于收到补助资金当期确认为收益。

4、根据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

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岗位工作的通知》(苏人保规〔2016〕6号),苏国环检测

公司获得稳岗补贴4.51万元。该笔补贴已于2017年6月22日到账,系与收益相关

的政府补助,应于收到补助资金当期确认为收益。

5、根据苏州市高新区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对2016年度企业获得发明

专利授权超10件奖励的通知》(苏知专〔2017〕14号),苏国环检测公司获得2016

年发明专利授权超10件奖励1.6万元。该笔奖励已于2017年10月31日到账,系与

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于收到补助资金当期确认为收益。

综上,苏国环检测公司共计收到各类政府补助77.21万元,上述政府补助均

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有关,但不具有可持续性。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财会〔2017〕15号)的规定,与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

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

助。

上市公司获得的上述政府补助中,除母公司第1和第4项属于用于购建生产用

机器设备的政府补助,故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他均不属于用于购建或以

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故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与资产相

关的政府补助人民币360万元,确认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人民币808.23万元。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规定,收到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时,

按照规定确认收入计入递延收益;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时,区分与公司日

常活动是否相关,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

司将上述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损益人民币808.23万元,计入递延收益人民币360万

元。

公司将收到的母公司第1和第4项政府补助按照总额法全部计入递延收益,其

中第4项相关项目已于2017年9月全部建设完成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第1项相

关平台建设预计将于2018年度内完成;均将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按照项目对

应资产的折旧年限,将递延收益平均分摊转入当期损益。公司收到的与公司日常

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与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

其他收益。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2017年度收到的政府补助,预计将会增加上市公司2017年度利润总额约

808.23万元。最终的会计处理以及对上市公司2017年度利润产生的具体影响需以

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政府补助的具体的会计处理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收款凭证;

2、有关政府奖励、补助的批文;

3、深交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0一八年一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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