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客环保: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媒体 2018-01-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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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霞客环保 公告编号:2018-007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霞客环保,证券代码:002015)于2018年1

月4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复牌。

一、公司股票停牌情况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购买资产的重大

事项,公司股票(证券简称:霞客环保,证券代码:002015)自 2017 年 7 月 31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 2017 年 7 月 31 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

2017-035)。 经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为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8 月 14 日开市起按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4 日发布了《关

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7-037)。停牌期间,公司按照

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并按

要求履行了继续停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预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公

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与盈利补偿方签署了《盈利补偿

协议》。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8 日披露了《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

资产购买预案》(以下简称“重组预案”)等相关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7

年 10 月 28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和《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

于对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的重组问询函》(中小板重组问询函(不需行

政许可)[2017]第 17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自收到问询函后,立即组织

中介机构等相关各方对问询的相关问题积极研讨并准备回复工作,对《重组预案》

等文件进行补充和完善。

鉴于问询函相关的核查、分析及回复所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公司难以在问询

函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相关工作。公司分别于 2017 年 11 月 9 日、11 月 16 日披露

了《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事项进展并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股票继

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68、2017-069)。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7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独立财务顾问的议

案》。为保证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的顺利推进,经友好协商,招商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不再担任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同时聘请海通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为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公司协调各中介机构积极

推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各项工作。

鉴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独立财务顾问发生了变更,问询函相关的核查、分

析及回复所涉及的工作量较大,公司无法在问询函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回复工作。

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披露了《关于重大资产购买事项进展并延期回复深圳证

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7-074),其后分别

于 11 月 30 日、12 月 7 日、12 月 14 日、12 月 21 日、12 月 28 日披露了《关于重

大资产购买事项进展并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重组问询函暨股票继续停牌的公

告》(公告编号: 2017-075、2017-077、2017-078、2017-079、2017-080)。

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8 号:重大资产重组相

关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

复牌业务》等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在停牌期间至少每五个交易日披露

一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公告,以及公司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均充

分提示广大投资者注意本次重组事项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二、重大事项终止情况

公司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上海鸿宇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

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或“本次重组”或“本次交易”),交易定价为 88,000.00 万

元,本次交易完成后,霞客环保持有鸿宇网络 100%的股权。

自本次重组启动以来,公司及交易对方均积极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

工作,聘请了独立财务顾问、审计、评估、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开展对标的公

司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工作,针对重组方案的细节进行深入审慎的研究论

证,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自本次重组启动以来,公司及交易有关各方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

推进本次重组的相关工作。交易各方本着审慎的原则,经反复论证,继续推进本

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将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且由于本次收购经历时间较长,各

方就业绩承诺递延、估值调整等重要后续事项未能达成一致。经各方审慎研究并

友好协商,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2 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购买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公司独立财务

顾问就相关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终止重组事项具体详见 2018 年 1 月 3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8-003)。

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于 2018 年 1 月 3 日下午 14:00~15:00 在全景网“全

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以网络形式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公

司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

具体内容详见 2018 年 1 月 4 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投资者说明会召开

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6)。

三、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公司与交易相关方签署的《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等相关协议,本次

交易须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及深交所核准后方可生效,上述任一条件未能得

到满足,协议均不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等相关

协议尚未生效。

目前公司业务经营情况正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现

有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四、公司股票复牌安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4 号:上市公司停

复牌业务》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

霞客环保,证券代码:002015)将于 2018 年 1 月 4 日(星期四)上午开市起复牌。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停牌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对长期以来关

注和支持公司发展的广大投资者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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