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简称:金科股份 证券代码:000656 公告编号:2017-179 号
债券简称:15 金科 01 债券代码:112272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2016年7月21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金科地产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319号),核准公
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239,669,421股新股。
2016 年 9 月,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 1,020,408,163 股,每股价格
4.4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 4,499,999,998.83 元,扣除发行费用 57,912,040.82
元,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 4,442,087,958.01 元。
截止 2016 年 9 月 26 日,该项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天健验[2016]8-90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及相关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规
定,公司及本次募投项目实施的项目公司之一哈密华冉东方景峡风力发电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华冉东方”)与保荐机构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
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建新北路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建
新北路支行”)于 2016 年 10 月 25 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并开立了账号为 3100023419200243082 的华冉东方募集资金专户。(公告编号:
2016-109 号)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将该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投资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的募投项目景峡第二风电场 C 区 20 万千瓦风电项目。截止 2017 年 12 月 20 日,
该募集资金专户尚存募集资金利息结余 26,631.21 元。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截止目前,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用于募投项目,公司
已将该募集资金专户结存的利息结余全部转入华冉东方基本账户,并将开设在工
商银行建新北路支行的募集资金专户予以注销。
该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华冉东方与长城证券、工商银行建新北路支
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特此公告
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