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7-174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佛山市高明区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工程 PPP 项目
中标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园林”)于近
日收到广东省佛山市高明区文化体育局(以下简称“招标人”或“甲方”)发来
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佛山市高明区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工程 PPP 项目(以
下简称“本项目”)的中标联合体。
一、中标项目主要内容
1. 项目名称:佛山市高明区全域旅游基础设施工程 PPP 项目
2. 中标联合体:牵头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
——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 项目总投资:136,844.78 万元
4. 建设内容:主要包含四大部分:城市门户改造工程、生态景观绿道系统
建设、通景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皂幕山景区外部环境提升工程。
5. 合作期限:15 年(其中建设期 2 年,运营维护期 13 年)
6. 运作模式:本项目拟采用 BOT(“建设-运营-移交”)的运作模式
7. 持股比例:政府方代表股权比例为 30%,社会资本方股权比例为 70%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佛山市总面积 3797.72 平方公里,常住人口 746.27 万人。位于中国最具经
济实力和发展活力地区之一的珠江三角洲腹地,毗邻港澳,佛山现辖禅城区、南
海区、顺德区、高明区和三水区。2016 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 8630 亿元,比上
年增长 8.3%。全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1941 元,比上年增长 8.9%,全年城镇
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43120 元,比上年增长 8.5%,全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
可支配收入 24159 元,比上年增长 9.5%.
(以上信息来自佛山人民政府网站 http://www.foshan.gov.cn/)
关联关系:甲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与交易对
方未发生过类似业务。
三、联合体成员基本情况及职责分工
1、公司名称: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唐凯
注册资本:25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北路甲 10 号院 104 号楼 6 层 607
经营范围:文艺创作;工程勘察设计;经济贸易咨询;产品设计;工程技术
咨询。(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
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东方园林持有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 100%股权。
2、公司名称: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冯君
注册资本:7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 236 号帅府商通大厦 10 楼 101-105 号
经营范围:建筑工程、装饰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的施工;机电设
备、钢结构的安装(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须经审批后或凭有许可证方可经营)。
东方园林持有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
3、联合体内部职责分工:
牵头人——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营业执照范围内的工程建
设、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维护等工作。
联合体成员——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负责工程总承包工作并承
担资质范围内的设计工作。
联合体成员——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资质范围内的市政工程、
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
四、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项目总投资额约 136,844.78 万元,是公司在广东省中标的首个 PPP 项目,
进一步延伸了公司在全国各区域的业务布局。签订正式合同并顺利实施后,将为
公司持续发展提供业务支持,并为公司后续 PPP 项目的开拓和合作提供更多的经
验,对公司未来业绩产生长期积极的影响。
五、项目履行风险提示
1、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公司还需与招标人谈判并签署 PPP 项目合同,并依
据该合同组建项目公司。每个环节的工作推进受多方因素影响,时间上存在一定
的不确定性。存在最终签署的 PPP 项目合同所约定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工期等
与中标通知书内容不一致的风险。
2、项目公司的成立时间受各方工作进度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3、公司本次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该项目,具体负责的项目投资金额取决于
项目公司、东方园林和北京东方利禾景观设计有限公司、湖北顺达建设集团有限
公司签署的施工合同及设计合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施工项目的付款方式、回款期限及回款保障以各方签署的合同为准,存
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5、本项目的履行将占用公司一定的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