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08 证券简称:京运通 公告编号:临 2017-057
债券代码:136788 债券简称:16 京运 01
债券代码:136814 债券简称:16 京运 02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满足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改善融资结构,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7年12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公司拟发行非金融
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基本方案
1、发行品种: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
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
2、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4亿元(含54亿元)。
3、发行期限: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
4、发行利率:以发行时的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为基础,由发行人和主
承销商协商,通过簿记建档方式最终确定。
5、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
外)。
6、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
册有效期内择机分期发行。
7、发行方式:采用承销机构余额包销方式。
8、资金用途: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偿还银行借款及符合法律法规和政
策要求的其他用途。
9、决议有效期限: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
通过后,相关决议在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的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办理与本次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有关的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
1、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决定公司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品种,包
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
2、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发行非金
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
资工具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等与发行条款有关
的一切事宜;
3、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申报事宜;
4、签署与本次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
律文件;
5、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办理与本次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审议决策程序
本次拟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
请注册获准后实施。
公司将及时披露与本次申请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情况。公司
申请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发行情况,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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