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660 证券简称:江苏雷利 公告编号:2017-068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
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17 年 12 月 25 日在
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2、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实际出席董事 9 名。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苏建国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
议案》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核心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
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
利益的前提下,公司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拟定了《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发表了法律意见。
公司董事殷成龙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公司其他董事进行
了表决。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
议案》
为保证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
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价值分配体系,激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骨干人
员诚信勤勉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业绩稳步提升,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
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议案发
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殷成龙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公司其他董事进行
了表决。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
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
项:
1)、授权董事会确认激励对象参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
或调整激励对象名单及其授予数量,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
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
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价格进
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
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
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锁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
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锁定事宜。
9)、授权董事会决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
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办
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继承事宜,终止公司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
10)、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
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
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
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
构 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
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
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2)、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
中介机构。
13)、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
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股
权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
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公司董事殷成龙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公司其他董事进行
了表决。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公司正常经营的
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71,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进行现
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进行现金管理,
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除此以外,公司拟投入不超过 20,000.00 万元
的闲置募集资金办理定期存款。
该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在决议有效期内,
可循环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针对上述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召开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通过的应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
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
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