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会畅通讯 股票代码:300578 公告编号:2017-106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17 年 12 月 17 日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的时间:2017 年 12 月 22 日。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结合电话会议方式召开。
4、会议应到董事 5 人,实到董事 5 人。
5、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黄元元女士主持。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 HUANG YUANGENG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
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已经 2017 年 12 月 22 日
召开的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推选董
事 HUANG YUANGENG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1 / 8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黄元元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一致认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已经 2017 年 12 月 22 日
召开的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推选董
事黄元元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为自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简历详见附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选举审计、提名、薪酬
与考核三个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具体组成情况如下: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三名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
成员:HUANG YUANGENG、NICHOLAS SHAO、申嫦娥
召集人:申嫦娥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三名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
成员:HUANG YUANGENG、NICHOLAS SHAO、申嫦娥
召集人:HUANG YUANGENG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三名组成,其中两名独立董事)
成员:HUANG YUANGENG、NICHOLAS SHAO、申嫦娥
召集人:NICHOLAS SHAO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 / 8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路路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拟聘任路路女士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第三
届董事会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董事会聘任路路女士为公司总经理,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12 月 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闫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根据总经理提名,拟聘任闫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第三届
董事会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董事会聘任闫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12 月 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路路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拟聘任路路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聘任之日起至
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董事会聘任路路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12 月 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 / 8
(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沈国良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经第三届董事会提名,拟聘任沈国良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聘任之日
起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止(简历详见附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7 年 12 月 23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聘任路路女士为公司总经理的议案,根据《公
司章程》相关规定之 “第八条 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会同
意将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路路女士,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
登记相关事项。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伍仟万元,期限1年。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
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
内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法律文件。
本议案表决结果为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4 / 8
1、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2 月 23 日
5 / 8
附相关人员简历:
HUANG YUANGENG 先生:美国国籍,1957 年 2 月生,博士学位。曾任美国 IBM
奥斯丁软件中心项目经理,北京高鸿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美国 Santera
中国区首席代表、美国 SanCom Technology Inc.公司副总经理,上海会畅通讯
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HUANG
YUANGENG 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元元女士系直系亲属关系,截止本公
告披露日持有本公司 100,000 股限售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元元女士:中国国籍,1949 年 12 月生,本科学历。1975 年至 1982 年,
在江西省药物研究所工作,1982 年至 1989 年于江西省药物检验所工作,1989
年至 2005 年任江西省科委副研究员,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上海会畅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元元女士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东上海会畅企业管理
咨询有限公司 100%股权,与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
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合计持有公司 38,782,800 股限售股份,
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路路女士:中国国籍,1974 年 3 月生,工商管理硕士。曾任上海卫康光学
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上海嘉盈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主管,上海德丰信
息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行政人事部主管,上海会畅通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现任上海会畅通讯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北京数智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路
6 / 8
路女士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
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持有本公司 50,000 股限售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路路女士已获
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闫斌先生:中国国籍,1976 年 10 月生,本科学历。曾任安永华明会计事务
所审计经理,联众世界财务总监,北京精典博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北
京 263 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现任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闫斌先生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
无关联关系,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 50,000 股限售股份,未受过中国
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沈国良先生:中国国籍,1986 年 9 月生,本科学历。2009 年 2 月至 2013
年 5 月就职于上海冠华不锈钢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担任上市办助理、2013 年 6 月
至 2014 年 1 月就职于上海斐讯数据通信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专员、2014
年 2 月至 2017 年 3 月就职于三湘印象股份有限公司担任证券事务主管、2017 年
3 月至今担任上海会畅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沈国良先生符合《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与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无关联关系,截止本
公告披露日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部门的处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沈国良先生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
事会秘书资格证书,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
表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7 / 8
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通讯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成都北路 333 号招商局广场南楼 17 楼
邮编:200041
联系电话:021-61321868 转 1872
传 真:021-61321869
邮 箱:BDoffice@bizconf.cn
8 / 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