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塔食品: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媒体 2017-12-2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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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7-104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以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内容详见 2017 年 12 月 2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或员工此股计划,公司将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本

次回购股份平均成本价格不超过 8 元/股,回购总金额不超过 16000 万元,回购股份

数不超过 2000 万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

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

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

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1、申报时间:

2017 年 12 月 22 日至 2018 年 2 月 6 日,每日 8:30—11:30、13:3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寨里

联系人:师恩战、李娜君

邮政编码:265400

联系电话:0535-8938520

传真号码:0535-8938351

邮箱:shuangtashipin@sohu.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

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请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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