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481 证券简称:双塔食品 编号:2017-104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股份的债权人通知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17 年 12
月 22 日召开了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以实
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内容详见 2017 年 12 月 22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关于 2017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根据回购方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计
划或员工此股计划,公司将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本
次回购股份平均成本价格不超过 8 元/股,回购总金额不超过 16000 万元,回购股份
数不超过 2000 万股,回购股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
书的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日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
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上述要求,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
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1、申报时间:
2017 年 12 月 22 日至 2018 年 2 月 6 日,每日 8:30—11:30、13:3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山东省招远市金岭镇寨里
联系人:师恩战、李娜君
邮政编码:265400
联系电话:0535-8938520
传真号码:0535-8938351
邮箱:shuangtashipin@sohu.com
3、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
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
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以传真或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
请注明“申报债权” 字样。
特此公告。
烟台双塔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