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18 证券简称:科士达 公告编号:2017-071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8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有关事项业经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1月3日(星期三)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1月2日-2018年1月3日。其中,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18年1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
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1月2日15:00至2018年1
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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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司 将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 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
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
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如果同
一股份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
果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如果
同一股份通过交易系统或互联网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17年12月26日(星期二)
7、会议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及参
加会议表决;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
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或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公司董事会同意列席的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
栋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审议《关于选举高毅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
2
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四届
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详见2017年12月7日刊登在《证券时
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述议案2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内容详见2017年12
月18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述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
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1、议案2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
资者即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
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选举高毅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2.00 √
议案》
四、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7年12月27日(星期三)上午10:00—12:00,
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董
事会办公室(信函登记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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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
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持股凭证、法
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
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
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须在2018
年6月30日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
登记。
4、会议联系方式:
(1)会议联系人:范涛、陶晶
联系电话:0755-86168479
传真:0755-21389007
通讯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北区科技中二路软件园1栋4楼
邮编:518057
电子邮箱:taojing@kstar.com.cn
(2)公司股东参加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
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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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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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518”,投票简称为“科士投
票”
2、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选举高毅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2.00 √
议案》
注:本次股东大会设置总议案,对应议案编码为 100。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1.00
代表第一项议案,2.00代表第二项议案,依此类推。
(2)填报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
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
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8年1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8年1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
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8年1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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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
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
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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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
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
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受托人
可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备注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同意 反对 弃权
编码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关于选举高毅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2.00 √
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说明:
1、上述议案的投票方式:在每个议案表决栏“同意”、“反对”、“弃权”内,选择
一栏打“√”;
2、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以及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弃权”;
3、授权委托书用剪报或复印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有效期限: 自委托日期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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