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士达: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时报 媒体 2017-12-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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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

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

定,我们作为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

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选举高毅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的独立

意见

1、经审阅高毅辉先生履历等资料,未发现其中有《公司法》第147

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亦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

入者且尚未解除的现象,其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

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其具有独立性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2、我们同意提名高毅辉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其提名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我们同意独立董事候选人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将

其提交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深圳科士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徐政、彭建春、陈彬海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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