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 2017-76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关于召开第
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于 2017 年 12 月 1 日以短信和邮件的形式向各
位监事发出,会议于 2017 年 12 月 14 日在乌鲁木齐市高新区高新街 217 号盈科
广场 A 座 17 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 5 人,实到监事 5 人。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倪志江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834 号)核准,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51,863 股,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已实施完毕,
公司注册资本由 55,732.72 万元增加至 56,137.90 万元。注册资本变更后,监事会
同意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2017 年 12 月)及修订对照表具体内容详见 2017
年 12 月 15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备查文件: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307 证券简称:北新路桥 公告编号:临 2017-76
特此公告。
新疆北新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