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州重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来源:证券时报 媒体 2017-12-1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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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林州重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就相

关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

关于公司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事项的意见

本次资产置换事项的方案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规定,本次交易的方案合法、合理,具有可操作性,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本次资产置换有利于公司提升主营业务及相关业务的核心竞争

力,减少了公司的关联交易,优化了公司的产业结构,有利于公司的

可持续发展。

本次资产置换涉及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交易,因此,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本次交易属于关联交易,

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关联董事应在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时

回避表决。

因此,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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