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15 证券简称:霞客环保 公告编号:2017-076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7 年 12 月 4 日(周一)下午 2:00 起(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12 月 3 日—12 月 4 日;
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12 月 4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12 月 3 日下午 3:00 至 2017 年 12
月 4 日下午 3:00 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徐霞客镇马镇东街 7 号江苏霞客环保色纺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汪瑞敏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2016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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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8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41,285,1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2592%。
其中: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1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数为6,334,3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08%。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34,950,738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784%。
2、中小投资者(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共5人,代
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25,080,9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2592%。
其中: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委托代理人)1人,代表有表决权
股份数为6,334,3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808%。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为18,746,629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678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
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17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141,285,108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5,080,99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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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
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
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
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霞客环保色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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