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76 证券简称:顺威股份 公告编号:2017-100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召开 2017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
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7 年 12 月 12 日(星期二)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7 年 12 月 11 日—2017 年 12 月 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12 月 12 日上午 0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7 年 12 月 11 日 15:00 至 2017 年 12 月 12
日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股东投票表决时,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
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
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7 年 12 月 5 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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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 2017 年 12 月 5 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
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容桂)科苑一路 6 号公司二楼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已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具有合法性和完备性。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
1、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审议《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
6、审议《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议案 3 需以特别决议表决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议案 1
和议案 5 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
开披露。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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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董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 √
6.00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
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附件三)、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三)、委托人股
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
可,但出席会议时需出示登记证明材料原件。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附
件二)以便登记确认。
(4)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17 年 12 月 11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30-17:
00),建议采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电话:0757-28385305。采用信函方式登记
的须在 2017 年 12 月 11 日 17:00 之前送达公司。
3、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高新区(容桂)科苑一路 6 号广东顺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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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邮政编码:528305(信函请寄:广东顺威
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李洪波 收,并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见附件一。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股东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洪波;
联系电话:(0757)28385938;
传真:(0757)28385305;
3、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若为授权则含
授权委托书原件)提前半小时到会场,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七、备查文件
1、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决议
2、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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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76。
2、投票简称:顺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
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
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
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7 年 12 月 12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
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时间:2017 年 12 月 11 日下午 15:00 至 2017
年 12 月 12 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
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
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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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股东参会登记表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截止 2017 年 12 月 5 日,本人/本单位持有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拟参加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个人股东姓名/
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
法人股东法定
号 ∕ 法 人股东营业
代表人姓名
执照号
股东帐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
是否委托
名
代理人姓名及身
份证号
联 系电话 邮箱
联 系 地址及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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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三: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广东顺威精密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顺威精密
塑料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按以下意
见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表决事项若无具体指示的,代理人可自行行使
表决权,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备注 表决情况
提案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目可以投票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1.00 √
事的议案
2.00 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
3.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公司董事长薪酬方案的议案 √
6.00 关于补选公司监事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说明:
1、本次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请在表决意见中“同意”、“反对”、“弃权”选
择您同意的一栏打“√”;
2、同一议案中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3、若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委托人姓名及签章: (自然人股东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公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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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2017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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