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保荐机构”)作为深圳
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中精密”、“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凯中精密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情况
凯中精密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2433号”文核准,首
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600万股并于2016年11月2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首次公开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10,800万股,首次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增加至14,400万股,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400万股,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3,600万股。
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22 日完成 2017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
公司向 116 名激励对象授予了 233 万股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日为 2017 年 2 月
20 日,上市日为 2017 年 5 月 23 日。上述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
股本增加至 14,633 万股。
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6 日实施完成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以实施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146,330,000 为基数,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9.840770 股,共计转增 143,999,987 股。2016 年年
度利润分配实施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146,330,000 股增至 290,329,987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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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 至 本 申 请 日 ,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290,329,987 股 , 其 中 限 售 股 份 数 量 为
218,993,209 股,占比 75.43%,无限售股份数量为 71,336,778 股,所占比例为
24.57%。
二、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有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五岳嘉
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普凯沅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华夏顺
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鹏晟新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高卫国和刘少华 7
名股东。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招股说明书》所做的承诺如下:
除本次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之外,其余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
份。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承诺与招股说明书中
做出的承诺一致,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
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
也未对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日期为 2017 年 11 月 24 日。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数量为 27,223,88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9.3769%。
3、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人数为 7 名,其中自然人股东 2 名,机构
股东 5 名。
4、本次股份解除限售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所持限售股份总 本次解除限售 质押股份数
序号 股东全称
数 数量 量
2
1 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8,082,439 8,082,439
上海五岳嘉源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
2 5,854,138 5,854,138
伙)
3 北京普凯沅澧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3,650,480 3,650,480
4 北京华夏顺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3,650,479 3,650,479
5 深圳市鹏晟新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555,293 2,555,293 956,091
6 高卫国 2,144,517 2,144,517
7 刘少华 1,286,539 1,286,539
合 计 27,223,885 27,223,885 956,091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凯中精
密首次公开发行前所作的全部承诺;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
性占用凯中精密资金的情形,凯中精密对其不存在违规担保情况;凯中精密本次
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申
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限售安排;凯中精密就
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流通上市所作出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保荐机
构对凯中精密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申请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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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陈 进 程思思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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