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
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
会[2007]128 号,以下简称“《通知》”)第五条:“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
块因素影响,上市公司股价在股价敏感重大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
幅超过 20%的,上市公司在向中国证监会提起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充分举证相关
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等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证券交易所应对公司股价敏
感重大信息公布前股票交易是否存在异常行为进行专项分析,并报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会可对上市公司股价异动行为进行调查,调查期间将暂缓审核上市公司
的行政许可申请。”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重庆大江动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重组”)。
因本次重组,公司股票自 2017 年 8 月 23 日起开始停牌。公司停牌前一个交易日
(2017 年 8 月 22 日)的股票收盘价为 7.45 元/股,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的前一日
(2017 年 7 月 25 日)的股票收盘价为 7.25 元/股,该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价格
累计涨幅为 2.76%。同期,深证综合指数(代码 399106)上涨幅度为 3.23%,深
圳制造业指数(代码 399233)上涨幅度为 2.64%。剔除同期深证综合指数涨跌幅
影响后,公司股票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的累计跌幅为 0.47%;剔除同期深圳制
造业指数累计涨幅影响后,公司股票在停牌前 20 个交易日的累计涨幅为 0.12%。
在分别剔除大盘因素、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宗申动力股价在停牌前 20 个交
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 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
行为的通知》(证监公司字[2007]128 号)第五条相关标准,不构成股价异动。
特此说明。
重庆宗申动力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