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夫股份:关于向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1-1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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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27 证券简称:尤夫股份 公告编号:2017-123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并购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情况概述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江苏智航新

能源有限公司 49%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周发章持有的江苏智

航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航新能源”)49%的股权,交易价格为 108,000

万元。

2、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及资金使用安排,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并购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向

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信托”)申请不超过 55,000 万元的并购

贷款(约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4.95%),贷款期限 5 年,用于支付收

购智航新能源 49%股权的部分股权并购款,公司以收购交易完成后持有的智航新

能源 49%的股权为此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实际情

况办理有关贷款及质押手续,并代表公司签署办理贷款手续所需合同、协议及其

他法律文件。

3、本次申请并购贷款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申请并购贷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

名称: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60000698475840Y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未上市)

注册资本:465726.71 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姚江涛

住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赣江北大道 1 号“中航广场”24、25 层

经营范围:经中国银监会批准和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下列人民币和

外币业务;(一)资金信托;(二)动产信托;(三)不动产信托;(四)有价证券

信托;(五)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六)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

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七)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

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八)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九)

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十)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十一)以存放

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资产;(十二)以固有财产为

他人提供担保;(十三)从事同业拆借;(十四)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监会批准

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协议主要内容

1、贷款人:中航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2、贷款用途:收购智航新能源 49%的股权

2、贷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5,000 万元

3、贷款期限:5 年

4、贷款利率: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为准

5、贷款担保方式:公司以收购交易完成后持有的智航新能源 49%的股权为

此贷款提供股权质押担保。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并购贷款,是基于公司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及现金流状况的综合

考虑,符合公司结构化融资安排,有助于公司后续的资金使用规划,有利于更好

地支持公司业务拓展,符合公司长远战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

形。申请贷款所需的股权质押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五、备查文件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11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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