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汉技术: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来源:证券时报 2017-11-10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北

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

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全体股

东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收购新余奇辉持有的奇辉电子 39.43%股权

公司以自有资金及借款共计 2.58 亿元收购新余奇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

伙)持有的辽宁奇辉电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39.43%股权,有利于进一步推动公

司实现“地面到车辆、增量到存量、走向国际化”战略目标,打造轨道交通行业

最值得信赖的国际一流企业,提升公司盈利水平及可持续发展能力。本次收购事

项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

会在审议此交易事项时,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股权收购事项。

二、向持股 5%以上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

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现金流充足,降低因支付股权收购款引起的潜在流动性

风险,公司拟向持股5%以上股东新余鼎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

鼎汉”)申请不超过10,000万元人民币借款(含本数),借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可选择分批提款、提前还本付息,并按《借款合同》约定的利率标准及借款

实际使用期限计收利息。

公司向持股5%以上股东借款是基于公司经营发展和业务拓展的需求,本次

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

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且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向新余鼎汉借款

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此页无正文,为《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

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

廖国才 孙 敏 何 刚

北京鼎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七年十一月九日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鼎汉技术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